设为首页 旧版回顾
用户名 密码 登陆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西部晨风 -> 晨风三版 -> 内容
保健食品和药品有区别
本报提醒:购买需慎重
2014/12/18 22:46:13    来源: 西部晨风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记者方梦一)“前几天我去看望病人买礼品时发现,现在超市有许多保健食品,分‘卫食健字’和‘国食健字’两种批号,它们有什么区别呢?另外,药品和保健食品的区别是什么?”近日,市民小林向记者吐露在日常生活中的困惑。对此,记者前往市区部分超市了解有关情况。
  
  12月17日,记者在市区几家超市看到,各超市均设有保健食品专区,商品种类繁多,包括参片、口服液、阿胶糕、功能饮品、维生素片等,商品批号分别为“卫食健字”和“国食健字”。对于商品批号不同的疑问,某量贩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商品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后才上架售卖,批号问题她并不清楚。
  
  那么,“卫食健字”和“国食健字”两种批号到底有何区别?记者在网上查询了解到,“卫食健字”和“国食健字”都是国家正规保健食品的批号,只是审批年限和审批部门不同。2003年10月前,保健食品的审批工作由国家卫生部负责,因此审批的批准文号是“卫食健字”。在2003年10月后,保健食品的审批工作移交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因此后来审批的保健食品批号是“国食健字”。截至目前,国家并没有下发取消“卫食健字”的有关通知,因此市场上同时存在的两种批号,均为有效批号。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药品与保健品有严格的区别: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物质。“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的产品为药品,只在医院、药店销售。”市区一超市的工作人员说。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人会购买一些保健品调节改善身体机能。对此,本报提醒广大消费者慎重购买,在购买时分清保健品和药品,认准保健品“卫食健字”和“国食健字”的“蓝帽子”标志,以免买到不合格产品,造成对身体的伤害。

 

分享到:
作者:记者方梦一 网络编辑:王一薇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