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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离“无理由退货”有多远
2013/11/28 22:25: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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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笔者对一些文章中提到的“无理由退货”一词感触颇深,不由得想到一个话题:我们离“无理由退货”还有多远? 据有关资料,“无理由退货”指的是:消费者不必担心购了货因不满意退不掉,商家很重视信誉,受理购物者退货时不会有任何质疑。退货和换货都很方便,一般退货期限为30天,只要商品无损便可凭票据全额退费;有的商家更为大方,将退换货期延至3个月。退货可在同一连锁体系内跨店跨区域进行……这一原则必须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之上。“诚信至上”“一诺千金”被商家奉为招徕顾客的法宝、财运长久的秘笈。 目前,众多经营者所打的旗号也是“诚信至上”,商贩们“假一赔十”的承诺可谓到处可见。表面上看与“无理由退货”的经营理念并无不同,但是从众多消费者退货难、投诉难、维权难的事例来看,不少商贩们的承诺有点像“店小二的承诺”——信不得! “无理由退货”得以广泛推行的基础是诚信,而这种诚信应当是双向的。一方面,商家要讲诚信,敢于对自己的商品质量、服务质量作出承诺;另一方面,消费者也要讲诚信,自觉克服和抵制不理智、不文明的消费行为。 作为商家,应该把诚信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来全力维护,一诺千金,说到做到。而消费者也应当明白,“无理由退货”并非“无条件退货”,必须首先保证商品尚未损坏,并保有再销售的价值,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此外,从安全和卫生的角度看,一些商品也不宜退换,如食品、药品等。 综上所述,在我们身边,商家的诚信经营与消费者的自尊自爱完美结合之时,就是我们“无理由退货”的推行之日。希望这一天离我们不会太远!(宋贵平) |
网络编辑:王一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