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年末,各级政府一年一度的“突击花钱”乱象,或将再次重演。据报道,今年1—10月,全国财政支出约为11.4万亿元,完成本年度预算的74.2%,这意味着,今年最后两个月,可供财政支出的预算还有近4万亿元之多。
尽管,在“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压制之下,或将迎来的年底“突击花钱”乱象,不会出现太多的三公经费支出,也很难出现大规模的“小金库”顶风作案。但是,在实体经济持续不景气之下,为了给地方经济增长的面子“贴金”,在高达近4万亿元预算内剩余的诱惑下,地方政府还是很难抑制住投资刺激冲动的。
既然年底“突击花钱”的乱象年年出现,又为啥年年得不到解决,年年成为新闻?
首先,我国财政预算制度的反向激励,导致地方政府抱以“不花白不花”的心态。一直以来,我国财政预算的准则是,如果本年度预算支出有积余,那么下一年度的预算指标就会相应减少。在这种反向激励机制之下,年底“突击花钱”对于各级政府而言,不仅仅是满足铺张浪费的冲动,更已成为拓宽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空间的必要。
其次,我国财政预算时间节点的错配,也使得相当一部分预算支出无奈堆砌到年底。一直以来,我国财政预算的两大时间节点是“12月关闸、来年4月再开闸”,这就导致部分年初、年中就应安排的财政支出,只能拖延到年底才能正式结算。财政预算时间节点的错配,使得部分严格落实预算管理制度的地方,也不得不蒙冤躺枪,坐收年底“突击花钱”的骂名。
还有,我国财政预算支出的透明度不够,更容易导致民众对年底“突击花钱”的莫名揣测。尽管,自2012年起中央部委开始晒账本,但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透明度远远不够,有的大而化之地粗线条公开财政预算支出,有的只公开本级财政预算支出,却不公开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具体支出。
年底“突击花钱”的新闻如何终结?首先对财政预算制度所存在的弊端,应尽快理清、理顺,对此,我们得肯定今年8月通过的新《预算法》,新《预算法》通过设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在形式上对财政年底“突击花钱”构成了约束,最终成效如何,关键还要看落实。其次,财政预算两大时间节点的间隙过长,也应该大幅缩短。最后,应尽快强化和完善财政预算支出的监督机制,通过制度设定让更多的第三方机构和广大民众参与监督。这既可以结构性降低现行财政预算监督的成本,更可以让广大民众对年底“突击花钱”做到彻底放心。 (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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