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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客事件缘何频发?
2015/10/8 22:18:27    来源: 西部晨风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近日,网曝南京某游客在青岛一家饭店吃饭时点了一份虾,结账时被告知“虾以个记价,每只38元……”5人点了6个菜,一顿饭消费2100多元。事件被传至网络,引发众多网友热议和调侃,青岛“38元大虾”一下红遍了全国。

  回顾以往,每到旅游旺季,宰客事件就频频发生。2012年春节期间的“三亚宰客门”及同年安徽老人遭遇旅游陷阱给海南省长写投诉信,到2014年“十一”期间浙江舟山的“宰客打人”,再到前几日青岛的“38元大虾”,如果遭遇被媒体关注到,被宰的消费者也许还能维权成功,但更多的消费者却选择用钱息事宁人,吃了哑巴亏。频频被曝光的宰客事件给所在城市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然而这样的不法勾当却没有被遏制,仍在继续上演,原因何在?从“38元大虾”事件中也许能窥得一二。

  据媒体报道,当晚发生宰客事件的饭店仅有三桌人吃饭,该店却与两桌客人发生纠纷,而前一天晚上也有两名游客因饭价过高而报警,店主宰客显然是早就计划好的,抱着“趁着外地游客多,能宰一个是一个”的心理做生意。消费者被骗以后,向当地的政府部门举报投诉,警察说经济纠纷管不了;物价部门说已经下班了,只能报警;工商部门说得找物价部门……相关部门推来推去“打太极”的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良商家的嚣张气焰。他们正是瞅准了有关部门的“软肋”,才敢于对外地游客“下狠手”。

  怎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欺客宰客事件?笔者以为,一方面商家应该端正做生意的态度,诚信为本,守法经营;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真正起到监管作用,遇事不能互相推诿。另外,消费者在遇到此类事件时,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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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报记者 张朝峰 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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