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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45平方米住房按豪宅交税?
2009/10/19 10:13:58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近日,家住武汉市阁调小区的罗女士向媒体反映:“我的房子仅45平方米,连煤气管道都没有,就因为容积率低,办房产证时要按豪宅标准交税。这样的标准合理吗?”   阁调小区位于东湖高新科技园。罗女士家是一套建筑面积45平方米、使用面积37平方米一室一厅住房。整个小区都是6层楼房屋,每栋楼前后都有5米宽的绿化带。据罗女士说,整个小区都没有煤气管道。   罗女士2005年10月买的这套房,总价12.5万元。 最近她到东湖高新开发区房产部门办理住房证时,被告知房子要按非普通住房4%征收契税,而普通住宅为2%。按照2004年《关于武汉市高档商品住房界定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别墅类商品房以及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售价超过5500元/平方米或销售总价超过70万元的商品住房,为高档商品住房。 对此,罗女士提出质疑说:“如果照这个方法计算,那武汉市该有多少豪宅呢?” 罗女士不明白,她说:“按这个规定,我哪一条都够不上,甚至连基本生活设施都不全,怎么就被认定为豪宅?”   据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管委会房产交易中心咨询处的工作人员称,除了单价、总价或别墅住宅外,还有一条就是容积率低于1.5。以上只要有一条达到,就视为非普通住房,而阁调小区的容积率为1.3。   有关人员称,容积率低于1.5视为非普通住宅这一标准,是从2008年11月1日才开始实行。罗女士在此前签订的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时仍应该视为普通住宅。 (据《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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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报综合报道 网络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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