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三门峡日报社主办 版权所有 © 1999-2012 运营维护:三门峡日报社网络技术部
<> 技术支持:(0398)2981119 <> 支持:smx_rb@163.com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17号
<> 建议您使用IE6以上版本,1024X768或以上屏幕分辨率以达到最佳浏览效果 豫ICP备12008648号-1
本网站所刊发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西部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转载使用
未开的果啤里发现异物 消费者心里添堵盼赔付
2015/8/20 22:54:12 来源:
西部晨风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记者李博) 近日,灵宝市的席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于8月13日在灵宝市大王镇一家饭店吃饭时,发现还未打开的果啤里有异物。他向厂方提出索赔,可是事情过去几天了,还未得到解决。 据席先生介绍,8月13日中午1时左右,他在大王镇一家饭店吃饭,当他喝完一瓶果啤,准备打开第二瓶时,突然发现果啤瓶里漂浮着一些黑色异物。“当时感到非常恶心。”席先生说。因为他喝第一瓶时没有注意,会不会也有异物?更重要的是,会不会对他的健康造成影响?对此,席先生提出要求,希望厂方赔付1万元。席先生同时表示,这瓶“金星果爽野刺梨味”果啤是由三门峡金星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他和朋友们平时经常喝金星啤酒,出了这样的事如何让消费者放心? 8月16日,记者来到当事饭店进行调查。据当事饭店老板表示,确有此事,席先生因为气愤,当天的100多元饭钱也未付就走了。随后记者联系到席先生,并看到了瓶内有异物的那瓶果啤,其中的黑色斑点异物清晰可见。 “我和厂方联系后,他们表示只给赔付一些啤酒,可是他们的啤酒质量如何让人放心?”席先生表示,他以后肯定不会再喝金星的产品了,希望厂方赔付现金。 8月19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三门峡金星啤酒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门。“这件事我们还在处理中,只是没有协商好。”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的意见是按照消协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即赔偿消费者10瓶同样的啤酒,可是消费者不同意。 截至发稿前,席先生再次打来电话表示,8月18日下午,他给金星啤酒经销商打电话询问解决情况,可对方没有接电话。 对此,三门峡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如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带着相关证据到消协进行投诉。 |
网络编辑:王一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