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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债拘禁他人 两青年被判入狱
2004/8/17 21:43:48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帮朋友讨债时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仅债没讨回,而且触犯法律。日前,灵宝市青年沈维发和陈世虎一审被灵宝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各两年。 2003年12月30日晚9时,正在等车的沈行虎被李卷军(另案处理)、沈维发和陈世虎从灵宝市朱阳镇小河街一小商店强行拉出,李卷军以曾给沈行虎帮过忙,沈欠其报酬未给为由要其付钱。后来,沈维发打电话叫来一辆面包车,李卷军伙同沈维发、陈世虎强行将沈行虎拉至朱阳镇平安旅行社二楼。一进门,李卷军、陈世虎就殴打了沈行虎。当晚,沈行虎被迫答应次日给李卷军3500元。次日,沈维发和陈世虎被公安民警抓获,沈行虎被解救。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卷军伙同沈维发、陈世虎对沈行虎进行殴打,并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虽然其主观上是以讨要报酬为目的,而非以勒索钱财为目的,但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王飞 胡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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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飞 胡卫东 网络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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