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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的“房奴”生活
2013/10/29 21:11:06    来源: 西部晨风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古代人买房子,也跟现代人一样,要考虑很多因素。

    第一也是看房价是否承受得起。不管是古代购房者,还是现代购房者,买房之前都会掂量一下楼盘的价格和自己的腰包。比如唐代诗人白居易,他的买房经历,就跟现代都市打工族很像。

    白居易28岁考中举人,29岁考中进士,32岁参加工作,干的是“校书郎”,就是在中央办公厅负责校对红头文件的工作人员。级别是正九品,相当于一个小县的县长,不过工资却不低,每月一万六千钱。

    白居易在长安东郊常乐里租了四间茅屋,因为离上班的地方远,又养了一匹马代步,此外还雇了两个保姆,这样一来,每月的开销是七千五百钱。剩下八千五百钱就存起来。但是存了十年,他也没能在长安买下一套房子。

    后来白居易觉得这样长期租房不是办法,就跑到陕西渭南县,也就是长安城的卫星城,买了一处宅子,平时住在单位,逢假期和休息日就回渭南的家。和现在大都市白领差不多,都是在郊区买房不住,而在城里租房上班。

    宋朝江浙一带也出现过“房奴”,有个叫张仲文的宋朝人写了一本书,书名叫《白獭髓》,这本书里描写“房奴”生活:“妻孥皆衣蔽跣足……夜则赁被而居。”存款和借来的钱都砸到房子上了,只能节衣缩食还债,不但老婆孩子身上没一件好衣服,连被子都是租人家的。

    清朝也有“房奴”。光绪年间,北京有人买不起房,就自己盖,盖也盖不起,就借钱盖,然后慢慢还。有一首竹枝词唱道:“搭得天棚如许阔,不知债负几多钱?”

    至于“贷款买房”的事情是到清代才出现的。那时候,有业主拿着产权证明去当铺办理抵押贷款。而真正意义上的住房按揭,则是到了民国时代才出现的。

    (摘自《中外文摘》2013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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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摘 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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