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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五年全市行政审判工作要点
2015/7/9 18:30:35    来源: 市民记者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2015年,全市行政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高院2015年全省行政审判工作要点以及中院党组部署,紧紧围绕提升行政审判权威和公信力的工作目标,以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审理难和权益实现难为着力点,持续深化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努力锻造过硬行政审判队伍,为全面推进法治三门峡建设作出积极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1、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给行政审判工作带来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勇于担当,开拓创新,不断开创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
  
  二、深入学习贯彻新行政诉讼法
  
  1、通过专题讲座、视频教学等方式组织开展新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学习培训,做到全员覆盖,不断提升行政审判业务水平。
  
  2、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及时将相关问题和意见报送上级法院。
  
  3、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和通报新行政诉讼法的新制度、新要求,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制定相关文件,解决长期困扰行政审判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4、积极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微视等平台,加强对新行政诉讼法的宣传,促进社会各界了解、理解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为行政审判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依法保护诉权,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
  
  1、充分认识新形式下行政诉讼诉权保护的重要性。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2、依法保护当事人诉权。符合新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就应当予以立案。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具体的诉讼请求详见5月1日实施的司法解释)。
  
  3、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新司法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起诉状。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起诉状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
  
  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4、加大行政案件受案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行政协议、补偿等新类型案件的受理工作。
  
  5、进一步加大对各基层法院行政诉讼诉权保护工作的考核力度。
  
  四、深化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探索和推动铁路法院管辖行政案件
  
  1、积极对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扩大异地管辖案件范围,推动行政案件异地管增工作向纵深发展。
  
  2、适时调整各地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区域,保障案件公平公正审理。
  
  五、坚持严格司法,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1、坚持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坚守法律底线,强化行政审判权威。
  
  2、强化解决争议理念,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对社会矛盾复杂的案件,注重协调化解;对涉及民生案件,依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加强协调沟通,做好预案,确保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4、切实提升一审案件审判质量。市中院拟对近几年发回改判案件分类梳理,以举办培训、座谈、论坛等形式,通过典型案件具体分析法律适用以及程序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
  
  5、认真执行申请再审案件管辖规定,落实依法申请再审和诉讼终结制度,规范申请再审立案和审查条件。
  
  六、大力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提升行政审判公信力
  
  1、实行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制度。各基层法院要定期进行案例发布,并将发布案例的情况报市中院备案。
  
  2、继续发挥行政审判白皮书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白皮书公开。白皮书内容要反映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特别是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级法院6月底之前要完成白皮书撰写和报送工作,各基层法院今年12月底之前要完成白皮书撰写和报送工作,及时将白皮书制作和反馈情况报市中院备案。
  
  3、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司法建议效果。强化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努力提高司法建议说理和解决问题的水平。各基层法院每季度上报一次司法建议情况,每半年至少公开一次司法建议,并将司法建议数量和落实情况分别在每季度末、年末报送市中院备案。
  
  七、积极作为,开辟行政审判新途径
  
  1、抓住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有利时机,积极把行政审判工作纳入地方法治建设大局,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诉讼案件结果与政府绩效挂钩。
  
  2、各基层法院要争取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审判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形成专项工作报告,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3、积极探索裁执分离体制,破解非诉行政案件执行难题。通过制度创新建立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工作机制。
  
  八、加强调研,推动行政审判工作新发展
  
  1、继续做好案例报送工作,注重指导案例的应用。
  
  2、规范裁判文书式样,增强说理性,不断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3、积极组织参加最高法院“双选”活动。各基层法院要认真报送高质量的案例、调研报告和优秀裁判文书。尤其要加强新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调研,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本院党组及上级法院汇报。
  
  九、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
  
  1、严格执行新行政诉讼法关于中级法院管辖一审案件的规定,各院要及时调整增配行政审判力量,以适应案件管辖带来的变化。
  
  2、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杜绝权权交易、权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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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英 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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