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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地紧急行动抓防火
2013/3/15 0:11:06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记者何东升 通讯员师宝辉)3月13日,记者从市委督查室获悉,全市各地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春季森林防火紧急工作会议精神,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从3月11日起,由市委、市政府两办牵头,抽调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等部门人员组成6个督导组,深入到各县(市)、区进行明察暗访。各地每日17时将当日火灾查处情况上报市委督查室,同时,通过短信平台进行通报。

  各县(市)、区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实行县级领导包乡,县直局委、乡镇领导包村,村包组、组包片等方式落实责任制,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各地成立了宣传队伍,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宣传栏、警示牌、标语、短信、宣传车等媒介,通过多种形式引导群众增强防火意识、履行防火义务。陕县印发10万份宣传页进行防火宣传;灵宝市印发2000余份《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张贴到各行政村。

  全市各个乡镇配备了一支宣传队、一支应急扑火队、一支护林队伍、一支巡逻队,在重点防范区域进行昼夜巡查,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专人看管易发火灾的区域;落实24小时值班责任制,确保信息畅通。渑池县各乡镇组建不少于100人的专业防火突击队;湖滨区乡级政府(涉农街道)成立了不少于30人的扑火应急队,各行政村成立了不少于10人的扑火预备队;卢氏县每个行政村成立1个巡查小分队,全天24小时在全村各个重点部位巡查;义马市派专人24小时把守山口。

  各地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河南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造成森林火灾的,严肃追究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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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东升 师宝辉 网络编辑:师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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