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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新部署新举措
2014/1/14 0:33:10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根据这一要求,社会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和主要举措有哪些?

    聂爱军(市委党校讲师):任务之一: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主要举措: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之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主要举措: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记者:为什么要明确提出“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

    聂爱军:习近平主席在2014年新年贺词中说:“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党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要求,是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只有切实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决定》着眼于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着眼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对教育、就业创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等重要领域的改革,进行了更加深入的部署,重点更加突出,措施更加具体。

    记者: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面,《决定》提出了哪些新举措?

    聂爱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在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决定》提出,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在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面,《决定》提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在教育管理和办学体制改革方面,《决定》提出,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记者:如何“健全就业创业体制机制”?

    聂爱军: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富民之策。针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和艰巨的就业任务,《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第一,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第二,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第三,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第四,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第五,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

    记者:什么是橄榄型分配格局?如何“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聂爱军:橄榄型分配格局,是指中等收入者占多数,扶贫对象大幅减少,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均占少数,呈现类似橄榄“两头小中间大”的形态。关于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决定》提出,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

    记者:如何“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聂爱军: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被称为社会的“安全网”。在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面,《决定》提出,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在加快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决定》提出,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改革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记者:《决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有什么区别?

    聂爱军:1992年党的十四大,我们党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们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与此相适应,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政府部门要强化社会管理职能,不再继续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那样大包大揽的管理模式。随着认识和实践上的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体现了社会管理不仅仅是行政性的管理,还要把法治作为基础性的保障。《决定》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体现了我们党治国方略上的重大转变。

    社会治理和社会管理相比,主要区别是:第一,主体不同。传统的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国家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带有强制性。社会治理除了国家和政府之外还强调社会力量,既发挥政府服务管理社会的作用,也发挥社会组织、社区自治和公民参与的作用。第二,传统的社会管理强调的是行政性,而社会治理除了行政还强调法制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制度建设等多种方式。第三,传统的社会管理只是单向的、从上至下的管理,而社会治理强调的是双向的互动。政府通过与不同的社会群体,进行沟通、协商,制定出公共政策,与社会组织一起为社会成员提供公共服务、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等。

    记者:如何改进社会治理方式?

    聂爱军:一要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二要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三要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四要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记者:如何“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

    聂爱军:一是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推出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刚性门槛。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二是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三是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四是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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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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