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旧版回顾
用户名 密码 登陆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三门峡日报 -> 日报七版 -> 内容
假冒警察二进宫 咎由自取获重刑
2012/6/8 0:11:19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年仅28岁的刑满释放人员刘某,出狱后非但不知悔改,反而变本加厉想出歪招冒充警察抢劫他人财物。近日,由陕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因抢劫罪被陕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2年2月24日22时许,被告人刘某在陕县某中学门口西侧围墙外,假冒警察将准备翻墙入校的学生赵某、李某拦住,以将二人带入公安机关处理为由,用随身携带的手铐将二人铐起来,采用搜身方式,将他们身上的诺基亚手机两部、现金十余元抢走。当晚,两名被害人脱身后,拨通了自己被刘某抢走的手机,在电话中声称以给其送钱为由,将他约出后,带领几名同学将被告人刘某扭送派出所。2012年5月,陕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以抢劫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分享到:
作者:王尉 卫芳 网络编辑:师宝华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