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三门峡日报社主办 版权所有 © 1999-2012 运营维护:三门峡日报社网络技术部
<> 技术支持:(0398)2981119 <> 支持:smx_rb@163.com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17号
<> 建议您使用IE6以上版本,1024X768或以上屏幕分辨率以达到最佳浏览效果 豫ICP备12008648号-1
本网站所刊发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西部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转载使用
法官上门为老人送去执行款[图]
2013/5/9 0:19:41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5月8日,卢氏县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10余公里,又走了1公里多的山路,来到该县横涧乡杨树渠村,为年近八旬的季秀莲老人送去了2万元执行款(见左图)。 2008年8月,季秀莲之子陈某乘坐三轮车去工地干活途中遭遇翻车事故不幸死亡。季秀莲向法院起诉要求三轮车主及工头承担赔偿责任。经三门峡市两级法院审理,法院判决被告人莫某赔偿各项损失96292.8元。 卢氏县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莫某家执行,莫某采取软磨硬抗的态度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通过查询其银行存款等措施,迫使莫某转变了态度。自动履行部分义务后,莫某却突然更换手机号码远赴外地打工。经过执行干警多方努力,莫某再次来到法院主动履行义务。近日,莫某将最后一批执行款2万元交到法院,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文/图 赵富林 程军平 杨倩 ) |
作者:赵富林 程军平 杨倩
网络编辑:师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