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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法院执结一起“钉子案”
2012/6/28 0:12: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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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卢氏县法院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强制执行一起侵权纠纷案。 申请人武某与被执行人高某系卢氏县杜关镇龙王庙村松树沟组村民,一直相邻而居。2009年7月,武某获批宅基地一份,在准备建房时,高某以武某父亲在十余年前建房时侵占其宅基地为由,将20000余块砖头堆放在武某的宅基地上,阻止建房。武某无奈诉至法院。卢氏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高某搬走所堆放的砖块。 判决生效后,武某申请强制执行。卢氏县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家做其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高某一家仗着人多势众,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 卢氏县法院院长张军保听取案情汇报后,要求执行局会同法警大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执行预案,确保案件顺利执结。6月8日,卢氏县法院主管执行的副院长孙建军带领执行局和法警大队10余名干警,邀请两名人大代表,冒着高温,赶到被执行人高某住所。 在威严的法律面前,被执行人终于低下了头。经过10多个小时的紧张搬离,当晚8时许,20000余块砖被全部搬离现场,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近年来,卢氏县法院自觉将审判执行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多次邀请三级人大代表亲临执行现场监督并协助执行,有力地推动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 |
作者:赵富林 王华 程军平
网络编辑:师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