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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双线并行”规范纪检监察派驻机构
2015/9/20 23:08:13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近日,湖滨区在全市率先完成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出台《湖滨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暂行办法》和《湖滨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从制度层面对派驻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和组织考核,确保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规范运行。
  
  该区按照“全面覆盖、业务相近、归口设置、授权管理”的原则,对区属43个单位派驻34个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对该部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受理信访举报和申诉,指导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等6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向区属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湖滨区尚属首次。为了保证派驻机构工作的规范运行,湖滨区纪委监察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后,相继出台“两个办法”,如同并行的“红线”,分别从履职尽责和管理考核两个方面,对派驻机构的规范运行和派驻人员的业绩考核进行了规范。
  
  “我们如果对管辖范围内案件不及时组织核查、调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不按规定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有关重要情况和问题,违反规定办理案件或因其他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追究责任。”派驻湖滨区教科体局的纪委书记陈庆显话语中透着坚定。
  
  这样的责任追究压力,并不仅仅在派驻机构的直接责任人身上,驻在单位或部门的党政和直接责任人,如果拒绝、规避或阻挠派驻机构监督或者派驻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也将被追究问责。
  
  相对于履行监督职责暂行办法,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主要侧重于对派驻机构实行科学化管理、绩效化考核、公正化评价。该办法重点采取述职述廉、量化考核、责任追究三种形式进行考核。“我们每年要向纪委常委会进行述职述廉汇报,而且在年底还要接受常委会的年度考核。这就要求派驻机构进驻单位必须真刀真枪地使实招、干实活,否则,年底我们没法交差。”刚刚进驻高庙乡的纪委书记高远波的话中带着沉甸甸的压力。
  
  其实,高远波的压力主要来自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中的两条,其一是述职述廉,其二是年度考核。按照要求,派驻机构负责人每年要从履职尽责、受理信访和案件查处、开展专项督查和调查研究、本人执行廉洁自律等情况和今后工作建议等7个方面,向纪委常委会进行述职述廉。年底,区纪委常委会还将采取岗位工作目标考核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派驻机构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和日常履职情况进行百分制考评。
  
  两项制度的并轨运行,使湖滨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正如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徐典军所说,“两项制度的建立,是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结合湖滨区纪检派驻工作实际而制定的新制度。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反腐倡廉法规和制度的笼子扎得更密了、更紧了、更细了,实现了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张儒 高武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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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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