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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烟 送审稿要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此外,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烟。
2.没有设立吸烟点的公共场所室外区域全面禁烟 送审稿规定,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公园、游乐园等一些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设立吸烟点,吸烟点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没有设立吸烟点的公共场所室外区域属于全面禁止吸烟的场所。 3.对不听劝阻并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送审稿明确,禁止吸烟场所(区域)的经营者、管理者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不得放置烟具和设置烟草广告。对违法吸烟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求其离开。对不听劝阻并扰乱公共秩序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4.吸烟将可罚款500元 个人违反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5.全面禁止所有烟草广告 送审稿明确,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6.烟盒图形警示不得小于包装面积1/2 送审稿规定,烟草制品生产者应当在烟草制品包装上印制带有说明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文字和图形警示,向公众警示教育烟草烟雾危害。其中图形警示面积不得小于包装面积的二分之一。 7.禁止公款购烟 送审稿还要求,在各类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主办方不得提供、使用或者赠予烟草制品。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烟草制品。 8.公职人员不在公务活动中吸烟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在公务活动中吸烟,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医务人员不在病人面前吸烟。 9.电影电视剧不得出现烟草标识 送审稿强调,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不得出现烟草的品牌标识和相关内容,以及变相烟草广告;不得出现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镜头;不得表现未成年人买烟、吸烟等将烟草与未成年人相联系的情节;不得出现有未成年人在场的吸烟镜头等。
10.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送审稿还要求,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对难以确认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销售烟草制品。 (转自人民日报)
【本地新闻】灵宝9岁男孩:希望摘掉尿袋“自由”生活
9岁男孩患病,天天带着尿袋去上学。为了给孩子治病,抚养他的外公外婆耗尽了积蓄、跑断了腿,但前景依然未卜。
近日,记者在灵宝市区一个破旧的出租房里见到了患病男孩薛勇胜的外公薛学生。他告诉记者,薛勇胜一出生就出现排尿困难,但当时家里人没有重视,也没给他做过任何检查和治疗。薛勇胜8个月大时,家人才带他到郑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做了检查,医生诊断其为脑脊膜膨出。接受手术治疗后,薛勇胜的病情有所好转,家里人松了一口气。不料他5岁时又出现反复高烧及尿频、尿急等症状,家人又带他到西安检查,确认是脑脊膜膨出诱发引起的神经源性膀胱炎。薛勇胜再次接受手术,医生从其腹部插入一根引流管,直接把尿液通过引流管排出体外。从那以后,薛勇胜就整日带着一个尿袋,一带就是4年。
薛学生说,孩子的妈妈因意外去世,父亲出走至今杳无音讯。为了给外孙治病并照顾其上学,63岁的薛学生和老伴从乡下老家来到城里一边打工,一边寻医问药,几年下来,钱没少花,孩子的病却始终没能治愈。
“带着尿袋有时候肚子会疼。”薛勇胜说,他每天都要上好几次厕所,把尿袋里的尿倒掉。薛学生说:“有时候晚上睡觉他会把管子蹬掉,床单被子就会被弄湿。”
为了把外孙的病彻底治好,让他摘掉尿袋跟其他孩子一样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地生活,薛学生没少求医问药,但结果都不理想。“孩子还小,以后不能一直带着尿袋生活啊!我希望能尽快把他的病治好。”薛学生说。
现在,薛勇胜在灵宝市城关镇解放小学上三年级。“他和班里同学玩得都挺好,没有人因为他带着尿袋就排斥他。”薛勇胜的班主任王金若告诉记者,近期,他们班将会为薛勇胜开展一次爱心募捐。“钱多钱少无所谓,我们是一个班集体,互帮互助才能让同学们更加团结。”
灵宝爱心人士僧林波得知薛勇胜的情况后,资助了他2000元,同时也在尽力为其联系医生。“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希望能有更多的爱心人士参与进来,伸出援助之手,让孩子早日痊愈。”僧林波说。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如果您想帮助这个孩子,请拨打本报热线13938104222。(实习记者 张朝峰)
雾霾雾霾快走开(原创)
蓝天美景都藏哪去了~~
雾霾雾霾快走开,请你帮忙把我们的城市美景还回来~
我们是这个城市的一份子,环境保护是每一个人的事,你的小举动就能带来大能量。
我市正在努力推进四大蓝天工程,从建筑施工扬尘、道路交通扬尘、工业污染源、汽车尾气等四个方面整治大气污染排放。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露天烧烤、汽车尾气、餐饮油烟、能源消耗都是产生雾霾的重要原因,在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同时,环保部门呼吁社会公众积极投入到雾霾治理工作中来,关注环保工作,投入环保行动,用绿色低碳生活消费方式,减少能源消耗,抵制污染行为,在我市形成全民行动治理雾霾的社会合力,共同为保护呼吸健康而努力。
下图为小编在我市不同地点拍摄的晴天和雾霾天的情况对比。
(我们倡议:不燃放烟花爆竹;绿色低碳出行;减少锅炉燃烧;不燃烧落叶等等)
上阳苑 ——————————————
文体中心 ————————————————
召公岛上迎祥阁 ————————
电业局大楼 ————————
职业技术学院 —————————— 天鹅湖湿地公园(对面的高楼大厦、文体中心都藏起来了)
(小编辛苦拍摄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供暖季谨防“暖气病”
每年冬天,“供暖”就成为北方大部分地区的人格外关心的事儿。暖气一来,从天寒地冻的室外走进暖意融融的屋内,谁都会陷在这种温暖的幸福和惬意里,再不愿出门了。然而,大部分人都忽视了这惬意中可能隐藏的危险,一不小心让暖气成了健康杀手。
“暖气病”带来的危害,小到“嘴唇干裂、咽干声嘶、皮肤瘙痒、鼻出血”等轻微症状,大到呼吸道感染、慢阻肺、哮喘、心脑血管疾病等严重病症,无一不提醒我们,暖气既是“朋友”又是“敌人”,为了家人的健康,一定要学会与它“和平共处”。
伤害人体五大部位
造成“暖气病”的最大原因在于人体水分丢失。正常情况下,人体每天会蒸发掉约1000毫升水分,其中经皮肤600~700毫升,经呼吸道300~400毫升。供暖后,室内干燥,丢失的水分就更多,长时间处于这样的环境中,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泌尿系统、皮肤、眼睛等身体五大部位都会跟着“遭殃”。
多吃水果少洗澡
室温不超过24℃。冬天室温不宜过高,18℃~22℃最适宜,最高不超过24℃。一方面可以避免室内外温差过大,另一方面也避免室内太干。
多吃韭菜、胡萝卜。每天要保证20000毫升的饮水量,还要多吃新鲜的水果蔬菜。皮肤较干的人,可以多吃富含维生素A的食物,如韭菜、胡萝卜、牛奶、小白菜、茴香、菠菜、动物肝脏等。此外,冬天不宜洗澡太勤,一般每周一两次即可,而且水温不要太高,尽量不用肥皂,洗澡后应涂抹甘油、白凡士林等油脂较多的护肤品。
暖气片上放盆水
空气中相对湿度在45%~65%时,人体感到最舒适。用加湿器时,一定要保证每天换水,每周清洗一次,否则容易滋生病菌,引发呼吸道感染。要想让水迅速蒸发,最好的办法是加大水和空气接触的面积,比如用拖把多拖几次地。
小动作防干燥
眼干眨眼。眼科医师介绍,促进泪液的循环和分泌有一个很简单的方法——多眨眼。工作间隙,先远眺2分钟,然后做1分钟眨眼运动,60次左右即可,最后闭目休息2分钟。
口干吞津。每日晨起,微闭口唇,舌抵上腭,当嘴里的唾液增加到一定量时,随意念将其缓慢吞下,反复3~4次。津液主要有滋润、濡养的作用,有益于保持口咽部的湿润,但不要舔嘴唇,因为唾液中含有淀粉酶、溶菌酶,嘴唇会越舔越干。
手干搓手。皮肤科专家建议,双手皮肤干燥的人可以两手抱拳,从虎口接合、捏紧,再转动双手,直到两手感到暖烘烘的,能促进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郑丹)
【揭秘】这么多“附加费”,哪些是你不该交的?
近些年地方收取“附加费”情况普遍存在,部分地方收取水费时附加“南水北调基金”、电费附加“线路维护费”,甚至办网吧要缴纳30万元的“诚信守法及产业发展基金”。
11月17日,针对水电油价中含270亿元“附加费”的质疑,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公开回应称:我国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于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居民有权拒绝缴纳。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近些年地方收取“附加费”情况普遍存在,部分地方收取水费时附加“南水北调基金”、电费附加“线路维护费”,甚至办网吧要缴纳30万元的“诚信守法及产业发展基金”,目前“附加费”清理存在很大的空间。
据新华社报道,以电价为例,每度城乡居民电价里,至少包括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5种“附加费”。其中,“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由“三峡水利建设基金”转化而来,名为临时性工程投入,“过时”仍收取。按2013年全国6793亿度的居民生活用电量计算,电价年“附加费”达270多亿元。
每年从居民缴纳的电费中“代扣”的附加费,就高达270多亿元,这一现象引发社会各界强烈质疑。财政部随即表态: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权拒绝缴纳。
财政部所称的“目录清单”,发自10月31日,包括《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
被指“过时”仍收取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上述5种电价“附加费”,全部在《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内。也就是说,电价“附加费”并无清理空间,270多亿元电价“附加费”都是合理费用,居民不能拒绝缴纳。
各地的水价“附加费”,一般包括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公用事业附加等三种。这三种“附加费”,也全部都在财政部的目录清单中。这意味着,水价“附加费”跟电价“附加费”相同,同样是合理费用,居民也不能拒绝缴纳。
水价“附加费”中还有一个区域性“附加费”——“南水北调基金”。国办2004年发文“授权”北京、天津、河北、江苏、山东、河南等6省市,筹集“南水北调基金”。各省市采取的资金筹集方式都是从水费中“代收”。因此,这6省市的居民水费多了一项“附加费”,南水北调基金“附加”。
今年9月,财政部发布通知,除河北外的其他5省市,完成上缴任务,取消收取南水北调工程基金。
昨日,新京报记者致电北京、天津等5省市的部分自来水公司等水务部门,询问居民水费中是否还“附加”南水北调基金。
“水费清单里有这项吗?”天津自来水集团工作人员接受问询时说,她从不知道水价中有“南水北调基金”这一项。
但据人民网天津视窗报道:天津市发改委自2012年3月1日起,居民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由4.40元调整为4.90元,上调0.50元。其中南水北调基金标准上调0.38元。
北京回应称今年4月调整了水价,新标准的“附加费”只有两项: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河南、山东、江苏的水价由各地市自定,三省市的苏州、郑州、济南等地市,水价中也没有“南水北调基金”,但比北京多了一项“公用事业附加”。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国办2004年的文件,“南水北调基金”可以通过“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增加的收入”筹集,比如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和中国政法大学财税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施正文等受访专家解释说,各地的南水北调基金“附加”未必直接体现在水价构成表中,有可能“藏”在另一“附加费”“水资源费”中。
北京、苏州、无锡、郑州、济南水利部门官网都公示了水价构成表,其中都没有南水北调基金“附加”。但5市都是在“南水北调基金”取消前,就开始执行了公示的水价构成表。
如郑州,早在2005年就开始执行公示的水价构成表。也就是说,“南水北调基金”征收期间,5市的水价构成并没有明确标示“南水北调基金”;“南水北调基金”取消后,5市的水价构成也没有任何变化,水价并没有随着“南水北调基金”的取消而降低。
各地在水费中代收的南水北调基金“附加”是否已经按照要求取消?如果已经取消,水价为何没有变化?原来的南水北调基金“附加”,现在流向了哪里?
施正文认为,作为关系民生的收费项目,各地应该公开水价构成、原来代为收取的“南水北调基金”的最新去向。
据新京报记者初步统计,目前全国性广泛收取的各类民生资源“附加费”,不下20种,渗透到了衣食住行各个领域。
其中多数“附加费”都是由政府性基金“派生”出的,绑定在民生收费项目中代收。如上述电价的5大“附加费”,以及备受诟病的“民航发展基金”。
“民航发展基金”系销售机票时,按照国内航班每人次50元、国际航班每人次90元的标准代收。其“前身”是机场建设费,1992年开征后备受质疑,2012年,机场建设费和原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合并而成“民航发展基金”,自此,机场建设费完成了从行政性收费到政府性基金的“转型”。
还有“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对象不仅仅是企业,个人收入如果不是按“工资薪金所得”,而是按“劳务报酬所得”,也会被代扣“教育费附加”。
还有不少“附加费”少有人注意。如跟“民航发展基金”绑定的“旅游发展基金”。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每人次要缴纳90元的民航发展基金,这90元中就有20元的“旅游发展基金”。
国家旅游局今年7月“晒”出的2013年度部门决算中,旅游发展基金达2.08亿。
再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其收费标准为电影票房收入的5%。例如观众购买了一张50元的电影票,那么其中的2.5元就流入到“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还有“水利建设基金”,依据财政部、发改委、水利部2011年发布的《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水利建设基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从车辆购置税收入中定额提取”等。“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可以从车辆通行费等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提取。
一些地市的“水利建设基金”来源更为广泛。如江西宜春,除了车辆通行费,还包括驾驶员培训费、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管理费等。
在“水利建设基金”项下,各省份还设立了地方政府性基金“防洪保安资金”,征收范围既有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业者,也包括在职职工,从工资中直接代扣。前年起,江苏、湖南、浙江等省份调整了征收范围,不再向在职职工收取。
不过,江西省财政厅官网、哈尔滨政务公开网显示,两地的“防洪保安资金”仍面向在职职工收取,江西人均费用介于15元至50元。哈尔滨则是每人每年5元。
不仅是政府性基金,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是民生资源“附加费”的来源之一。
如捆绑在水价中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各地的“垃圾处理费”,如河北、山东、重庆和深圳、银川等地,也分别绑定在水价、燃气价中。
此外,油价也“派生”出了跟机票绑定的“航空燃油附加费”、“出租车燃油附加费”、“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
其中,“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也是计入了长途客车车票,按里程数征收。比如本月初刚调价的湖南常德,50公里以内的乘客,车票中就有0.75元“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不少城市启用燃气出租车。但“油改气”后,南昌、南京、厦门、沈阳、哈尔滨、青岛、秦皇岛等10余地区仍收“出租车燃油附加费”。重庆、西安则将“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改名为“出租车燃气附加费。”
施正文认为,民生资源“附加费”远不止上述20余种,“国家层面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还有据可查,从中能发现‘附加费’。难以厘清的是地方政府性基金和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衍生出的‘附加费’。不少地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都是越权设立、为了收费而设立的,这些地方政府性基金和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藏了多少‘附加费’?这是一笔糊涂账”。
去年2月,郑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就发布文件,要求新设网吧额外缴纳“诚信守法及产业发展基金”30万元。此举被指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内蒙古鄂尔多斯电业局连续两年向用户收取“线路维护费”,未提供收费依据。
审计署广州办章争鸣发表文章也谈到了地方政府性基金乱象,“相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各种政府性基金有近500项,其中除了34项多是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以外,其余基金项目均为各地区或部门越权或违规设立”。
(转自新京报)
策划:李 影 梁有才 编辑:徐 伟 王一薇 实习编辑:张皓然 张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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