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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降低住房公积金使用门槛
2015/6/1 23:22:38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记者柴锦玉 通讯员杨俊峰)我市积极落实国家稳定住房消费政策,自今年4月20日起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条件,降低住房公积金使用门槛,让缴存职工更多受益,使住房公积金惠及人群更广。
  
  在个人贷款方面,一是合理放宽贷款条件。职工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户籍地购买普通自住房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在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可凭3年内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在支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首付部分的同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支付房款剩余部分。二是调整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已结清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三是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贷款最高限额调高至5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为法定退休年龄后顺延5年。四是简化二手房贷款办理程序。办理住房时,取消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评估的环节,贷款额度参照《房屋买卖合同》的交易价值与契税发票上的总价款、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五是开展直系亲属参贷业务。缴存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在提取方面,一是合理放宽购房提取的条件。购房5年之内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含直系亲属)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款总额;同一套自住住房可先取后贷,职工及配偶可先提取账户内的公积金用于支付房款,剩余不足房款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总额加贷款额不超过房价总额。二是合理放宽住房贷款提取的条件。开通冲还房贷业务,职工及配偶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来偿还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和银行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总额不超过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总额。三是支持租房提取。缴存职工及其配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名下无房产,租住商品住房、公租房的,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四是放宽失业职工、特困职工提取条件。缴存职工可凭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办理销户提取公积金;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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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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