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三门峡日报社主办 版权所有 © 1999-2012 运营维护:三门峡日报社网络技术部
<> 技术支持:(0398)2981119 <> 支持:smx_rb@163.com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17号
<> 建议您使用IE6以上版本,1024X768或以上屏幕分辨率以达到最佳浏览效果 豫ICP备12008648号-1
本网站所刊发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西部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转载使用
开展用人单位用工情况专项检查
2013/7/8 23:30:15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义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自2013年7月3日至8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涉及劳务派遣人员的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服务企业,中小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主要检查内容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工资支付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期限、劳务派遣协议是否规范,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有无自设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等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等。 该局希望通过专项检查活动,摸清企业用工情况,特别是涉及劳务派遣人员的用人单位和各类小企业用工情况,对非法用工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违法扣留各种身份证件,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民工、智障人员和未成年人劳动,或者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拐骗和拘禁劳动者等违法行为,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严惩;对无合法证照情况通报行业主管部门予以取缔。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纠,执法必严,对情节严重的违法用工行为,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本报记者) |
作者:本报记者
网络编辑:师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