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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严厉打击“拒执”犯罪 让“老赖”寸步难行
2015/8/3 17:17:53    来源: 市民记者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有能力偿还却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且经法院多次教育仍不履行,灵宝市法院依法判处“老赖”刘新科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7月23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集中打击拒执犯罪活动情况,并通报了包括刘新科案在内的5起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贾巧梅介绍说,三门峡法院自去年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专项活动”以来,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形式打击拒执违法行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排查拒执线索425件,移送公安108案,监督当事人履行款项392.23万元,营造了惩治“拒执”违法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实现了让老赖“网上有公布,脚下没有路”的目标。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为有效遏制部分被执行人逃避、抗拒、阻碍执行等不良现象,改善执行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自2014年11月份以来,联合开展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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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英 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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