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三门峡日报社主办 版权所有 © 1999-2012 运营维护:三门峡日报社网络技术部
<> 技术支持:(0398)2981119 <> 支持:smx_rb@163.com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17号
<> 建议您使用IE6以上版本,1024X768或以上屏幕分辨率以达到最佳浏览效果 豫ICP备12008648号-1
本网站所刊发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西部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转载使用
俩驾驶人交通肇事逃逸民警仔细勘查快速破案
2013/3/20 0:14:11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近日,一辆轻型货车与一辆正三轮摩托车在卢氏县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上两名乘车人一死一伤,轻型货车和摩托车驾驶人先后驾车逃离现场。卢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快速反应,仅用15个小时成功破获此案。 2月25日零时许,卢氏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卢氏县城解放路与柳林路交叉口处,一辆汽车与一辆三轮摩托车相撞,摩托车上乘车人受伤,汽车和摩托车驾驶人驾车逃离现场。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安排“120”急救车将伤者送医院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发现了一些被撞掉的白色汽车碎片,初步断定肇事逃逸车辆应为小型汽车。办案民警调取案发地及肇事车辆可能途经地沿线的视频监控资料,核查事故发生时段经过该路段的所有车辆,并逐一进行筛选比对后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CH1292的白色五十铃轻型货车有重大嫌疑,该车已驶往栾川县。经过走访调查,办案民警了解到正三轮摩托车无号牌,车篷上印有“南街火车票代售”字样。 之后,办案民警在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协助下,经过大量调查,终于找到了肇事逃逸的车辆和驾驶人苏某。经将该车与现场散落物进行比对,该车左前保险杠和右前转向灯罩损坏处与散落物完全吻合。在铁的证据面前,驾驶人苏某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经过多方调查了解,办案民警运用技术手段锁定了三轮摩托车驾驶人杨某手机信号的发出地,于25日15时30分在卢氏县城将杨某抓获。经过讯问,杨某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和杨某已被卢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作者:霍向峰 杨西伟
网络编辑:师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