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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城中村 服务大民生
2014/11/2 23:35:20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近年,随着“四大一高”战略深入实施,三门峡城市建设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但是,作为城市的一部分,城中村(旧城区)与城市现代化极不协调。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期盼拆迁的呼声越来越高,改造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城中村(旧城区)改造是实现包括让人民群众“拥有更舒适的居住条件”在内的中国梦的基本要求,是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完成“三个一亿人”任务的重要途径,是提升中心城区吸引力和辐射力、建设黄河金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具体措施,也是完善城市功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必须抓住机遇、顺势而为、坚定信心、积极推进。
  
  推进城中村(旧城区)改造,改善民生是关键。要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建设居民安置小区,使其与群众的期望相一致,与城市的功能定位相统一,让村民从居住、生活的方方面面快速与“市民”生活接轨。
  
  群众利益是重点。确保拆得顺利,拆得平稳,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保证群众利益在法律、政策规定范围内最大化,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上村改造项目由政府主导,在前期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征收补偿安置政策,既改善了居住环境,又为其长久生计来源提供条件。
  
  依法推进是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把城市发展与人民的意愿、公共利益和居民需求妥善处理好,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城中村(旧城区)改造是为群众办好事,群众也应该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积极支持配合,不能让个别人为了一己私利影响大多数群众的福祉。
  
  党员干部带好头。城中村(旧城区)改造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是检验每位党员干部组织观念、精神信念的试金石。广大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组干部只有做到自身硬,才能理直气壮地约束和要求别人;只有带头攻坚,迎难而上、勇往直前,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彰显公平正义,凝聚更多的力量。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建共享,不断改善人居环境,继续提升幸福指数,为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增砖添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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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报评论员 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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