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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内外的庭审
2014/11/4 22:41: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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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上午,阴天有风,而在湖滨区法院里的一辆面包车内外,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 2013年11月,张某借给茹某、张某某夫妇30万元从事煤炭生意,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利息,耿某为借款提供担保,并在借据上签名。借款到期后,张某催要本金及部分利息未果,将茹某夫妇及耿某起诉至湖滨区法院。法院将开庭时间定为10月31日上午9点半。 当日上午9时20分许,马上到了开庭时间,被告茹某的妻子突然找到法官,说被告耿某腰椎间盘突出比较严重,现在就在法院门口的面包车里趴着。法官立即出法院大门见了耿某,告诉其如果身体撑不住就先去治疗,可以延期开庭。耿某表示既然来了就把庭开了,但是无法动弹,下不来车,更无法走到审判庭。考虑到耿某身体状况,法庭临时决定就在面包车内外开庭。 随后,载有耿某的面包车缓缓开进法院。为缩短庭审时间,减轻耿某痛苦,庭审准备及设施从简,面包车空间小,书记员将笔记本电脑放在面包车上,坐在车门前的一把椅子上记录,法官则站在车外开庭。9时42分,庭审正式开始,庭审程序从快进行。经过不到一个小时的审理,10时20分,因原被告几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书记员将庭审笔录迅速拿到文印室打印后帮助当事人核对签字,法官让面包车司机尽快带耿某去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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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传新 陈华 赵云霞
网络编辑: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