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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拆改燃煤锅炉66台
2015/4/7 22:39: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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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葛洋)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三门峡市2015年燃煤锅炉拆除改造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确定我市2015年燃煤锅炉拆除改造方案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拆改标准。 《通知》指出,2015年我市按照属地负责、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奖补激励的原则,全力推进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减少煤炭消费量,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为美丽三门峡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义马市、渑池县、灵宝市、卢氏县等4个县(市)要对建成区集中供热、集中供气覆盖区内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实施拆除或清洁能源替代改造。陕县、湖滨区、三门峡经济开发区、三门峡产业集聚区等4个县(市)、区要持续巩固燃煤锅炉整治成果,加强监管,严禁反弹,坚决取缔不符合要求和违规建设的燃煤锅炉。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铁路、工业企业、住宅小区、宾馆和浴池等单位的燃煤锅炉均为拆改对象。9月30日前,要完成60家单位66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 |
网络编辑:王一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