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旧版回顾
用户名 密码 登陆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本地 -> 时政要闻 -> 内容
我市再次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分别为34项、1项和2项
2015/1/27 23:47:00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记者侯鹏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近日下发《三门峡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第二批取消和下放37项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我市再次取消、调整和下放37项行政审批管理事项。

  此次公布的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为34项、1项和2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为:市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转移人员医保审批,全市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审批初审3项;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绿化费征收、年度县级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省级森林公园内开展影视拍摄或文艺演出活动,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林业技术推广体系,林业重点工程区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审批6项;市商务局关于加工贸易业务、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和成品油分销体系规划审批,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和原油批发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年审5项;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备案、划定矿区范围延续、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勘察实施方案评审备案等20项。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为:调整市国土资源局对储量动态检测机构资格备案和考核由矿业协会承担。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为:下放市国税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及办理税务登记核准权到县级政府国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和市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求,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坚决取消和调整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利于惠民便民的管理事项,切实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优势,提高政府科学化管理水平。

 

分享到:
网络编辑:王一薇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