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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六起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2015/9/15 23:44:12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以“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活动为抓手,强监督、严问责,查处了一批宗旨观念不牢、责任意识缺失的违纪问题。现将六起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三门峡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负责人姚建文对管理服务对象作风粗暴问题。2015年5月19日上午,原三门峡市方超公司出租车司机徐胜利到姚建文办公室反映其和原方超出租车公司遗留问题一事,姚建文在听取徐胜利反映事情的过程中,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言语失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纪委分别给予姚建文行政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
  
  渑池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拴民,林政股股长宋旺周违规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问题。2007年11月、2008年3月,渑池县林业局林政股股长宋旺周两次采取规避手段为冯某某违规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在办理过程中,渑池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拴民未能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工作失职。2015年5月21日,渑池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王拴民、宋旺周行政警告处分。
  
  陕县政府办副主任南新坡等10名领导干部违反会议纪律问题。2015年8月31日下午,陕县召开庆祝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全县信访安保暨环保工作会议,陕县政府办、政协办、畜牧局、工信局、计生委、二印破产管理人、店子乡等7个单位主要负责人无故迟到;陕县安监局、煤管办、供电公司等3个单位私自安排人员替会,造成不良影响。陕县纪委分别给予县政府办副主任南新坡、政协办主任张建民、畜牧局局长宋典军、工信局局长马金明、计生委主任南金燕、二印破产管理人齐超、店子乡党委书记赵振华、安监局局长薛安元、煤管办主任张云红、供电公司总经理董建筑等10人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灵宝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万森等4人工作时间参与娱乐活动问题。2015年1月13日、14日,灵宝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万森,灵宝宾馆副主任科员、人财科科长王继灵,灵宝市发改委综合科科长张建民,灵宝市财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曹云,工作时间分别在某茶社参与麻将等娱乐活动。灵宝市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刘万森、王继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建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曹云行政记过处分。
  
  卢氏县杜关镇副镇长孙新文失职问题。孙新文在负责杜关镇窑峪安置小区建设过程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失职,致使安置小区建成后,多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引发群众多次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5年3月20日,卢氏县纪委给予孙新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北朝村党支部书记蔡全生、村委会主任姜高明不讲团结严重贻误工作问题。蔡全生、姜高明两人在工作中发生矛盾,闹无原则纠纷,致北朝村村委的工作搁置10余日,严重贻误村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8月28日,三门峡产业集聚区禹王路街道办事处给予蔡全生诫勉谈话,给予姜高明批评教育。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积极作为,认真履职。要以全市“加强作风建设、推动转型发展”大会精神为指引,恪守为民之责,躬行勤政之风,身体力行“三严三实”,切实做到廉政勤政、干净干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问责力度,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问责倒逼广大党员干部以勇创一流的责任感和执行力,切实承担起引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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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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