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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也是一种腐败
2014/8/12 2:58:17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今年七月,中纪委主导的反腐力度与天气一样持续“高温”,多名“大老虎”密集中箭,或落马被调查,或结案被双开,或被移送最高检立案侦查,坊间称之为“反腐七月季”。

    “反腐七月季”向社会传递出重大信号:反腐败没有禁区,没有完成时;反腐并不仅仅是反贪,反渎也是反腐的重要内容和战场;治腐不会止于治贪,治理为官不为也是反腐的题中之义。

    以失职渎职为主要“病症”的庸官、懒官现象,一直都是官场中需要深入治理的问题。然而,根据有关法规、法律规定,失职渎职行为只有在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时,才构成违纪违法,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时,才构成违法犯罪,导致现实中许多失职渎职行为未受到有力追究。久而久之,人们在认识上便形成一个误区,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把钱装入自己腰包是腐败,而滥履行、乱履行、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职责的失职渎职行为则不在腐败之列。

    正本还须清源。渎职与贪贿,在腐败这枚硬币上互为表里。贪贿直接侵吞国家和社会财富,败坏党和政府形象;渎职则直接或间接使国家社会财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甚至巨大损失,损害党和政府威信。反贪与反渎,是反腐败的两个拳头。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因“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衡阳市发生严重贿选”而被交付审判,为“为官不为”“懒官懒政”,正在逐渐步入渎职失职泥潭者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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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箫剑 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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