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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公布
2014/11/23 23:09:03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记者宋贵平 通讯员石希娜)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河南省有关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相关要求和方案,日前,《三门峡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公布。 此方案旨在查清全市地名基本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地域基础数据,提高我市地名标准化水平,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 近年,我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新农村建设迅猛发展,全市地名变化迅速,地名用字不标准、标志设置不规范、数据不全面、补查更新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日渐突出。此次普查内容包括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尚未命名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据了解,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范围,包括三门峡市境内的所有县(市)、区,共分为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纪念地与旅游景点等11个大类64个子类,由制定方案、人员培训、收集资料、实地踏勘、标准化处理、设置地名标志、建立数据库、制作成果、审核验收等13个环节组成。由于此次地名普查技术要求高、专业性强,将采取职能部门实施与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协同完成普查任务。同时,我市成立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民政、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组成,所有成员单位依据自身职能特点,均承担有任务与责任。 按照计划,湖滨区和义马市作为全市试点单位先期开展普查,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试点单位完成普查及汇总、上报和自查工作。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其他县(市)、区完成普查及汇总、上报和自查工作。 |
网络编辑:王一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