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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把握新闻产品生产的规律性认识
——《新闻信息与采访》序
2014/12/11 23:00:10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看罢书稿内容,我感到书芳副总编是一位事业上很上心又很用心的人,他不但勤于思索,而且还善于琢磨。这本书就是他长期思考的结晶,书中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观点。其中有的观点,尤为让人深思和感叹,不由地引发了我的一些联想。
  
  信息与新闻虽是两个概念,但它们在内涵上还是有重合的部分。新闻也是信息,但信息却不都是新闻。在传统媒体上,我们一般都说是打击虚假新闻;在新兴媒体上,我们往往说的更多的是打击虚假信息,而很少说是打击虚假新闻。因为新闻往往对应的是传统媒体,信息对应的往往却是网络媒体。在网络飞速发展的今天,新闻信息是亟待深入研究的课题。
  
  新闻产品的生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我们常说,新闻是事实的报道。然而,我们又要明白,不是所有的事实都能够转化为新闻的报道。每天生活中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实,假如总量是一万件的话,能够进入新闻产品生产过程的事实有5000件就不错了;进入生产过程的5000件事实还需要经过严格的筛选和淘汰,能够成为半合格产品的可能只剩下1000件;进入第三道关口的1000件事实仍然需要进行更加严格、标准更高的检测,最后可能只有200件可以作为新闻进行报道,而另外800件事实只能遗憾地作为次品货被抛出,或作为备份。即使剩下200件事实也不是每件事实都全面报道,选取的只是事实中受众感兴趣的信息。
  
  按照把关人理论,新闻都是经过媒体精心选择的。但是,依据怎样的尺度剪裁、怎样的价值取舍,不同的媒体有着不同的选择标准,面对同一客观事实,中国媒体和欧美一些媒体肯定会作出不同的报道,甚至是完全不同的报道。这不是作为客体的事实发生了变化,而是作为主体的记者发生了视觉移位。从这个角度讲,千万不要相信某些欧美媒体宣称自己是遵守客观公正的骗人鬼话,只有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才是媒体报道的真正遵循和不变法则,所以我们在谈起新闻传播时决不能忽视政治因素影响下的主观因素。
  
  信息传输技术的进步与发展,也在改变新闻本身。譬如,关于新闻的定义,通常指的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这个定义是陆定一在20世纪40年代确定的。后来有人也提出其他方面的定义。社会不断地变化对新闻定义提出不断挑战。当时没有电视普及,更没有互联网和手机,所以新闻都是过去式。可是,现在完全不同了。由于电视的出现和电子技术的进步,我们的新闻报道已经由过去式变成了现在式或现在进行式。譬如,三峡大坝合龙直播,国庆60周年直播,2008年奥运会开幕式现场直播等,都属于正在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怪不得当年海湾战争时,美国CNN记者把镜头直接带到战场播出后,大声自豪地说:我们已经改变了新闻的定义。今天,互联网和手机已普及到空前程度,要科学地认识新闻与信息的定义及其生产、传播方式,正需要我们随着时代的前进作出更加深入的探讨。
  
  作者身处一线,实践经验相当丰富,相信他几年后还会拿出更有份量的大作出来。诚如此,岂不幸甚?
  
  (该序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曾长期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所长。内容有删节。《新闻信息与采访》一书作者刘书芳,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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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韵公 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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