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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诉讼纠纷日益增多现象应引起重视
2013/10/9 23:59:08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近年,法院受理的农村诉讼纠纷案件逐年上升,这些案件呈现复杂化、群体化、多样化、家族化和当事人寻求解决纠纷的方式激烈化等趋势。能否妥善处理这些纠纷考验着法官的工作水平,也关乎社会的稳定与否。

    原因分析:

    一是利益分配的冲突和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随着取消农业税、发放种粮补贴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为农民争执的焦点,一些长期积累的土地、山林等权属不清、界限不明、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等矛盾逐渐显现出来。

    二是农民群众的综合文化素质、法律意识依然比较淡薄。一些村民法制观念淡薄,一些人的道德观念发生了扭曲,农村原有的公序良俗受到了冲击,新的道德观念没有成型。个别人不以违法为耻,反以能够采取各种非法手段捞取好处为荣。

    三是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弱,不能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影响了农村稳定。部分农村基层组织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少数村级基层组织战斗力不强、管理弱化,村治保会力量不足,导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低。部分村干部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差,村务公开不规范,对矛盾的产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建议:

    一是拓宽群众诉求表达平台。建立政府与公众对话制,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都要建立听证制度;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群众会;政法机关、综治组织以乡镇为依托主动协调部门联动,解决人民群众的内部冲突;完善乡镇村级干部社会稳定考核机制,对出现诉讼矛盾、引发上访的村组,严格查处乡镇、村组干部是否尽到管理职责,有无渎职情况。

    二是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针对农村人员具有量大、面广、素质低、流动性强等特点,要采取融教育、管理、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措施,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教育,使法律真正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基层,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不仅要讲权利,维护合法权益,也要讲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三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相结合的衔接机制,形成以司法所为龙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指导与管理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教育培训和职级待遇,以全面提高调解工作人员的素质。充分发挥社会法庭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的职能,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代文官 李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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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代文官 李小伟 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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