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旧版回顾
用户名 密码 登陆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三门峡日报 -> 日报七版 -> 内容
市公安局: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2015/3/17 22:49:17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为认真吸取河南省商水县“2·23”和林州“3·2”等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市公安局多措并举,做好辖区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3月9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研讨会,要求中层以上干部和全体民警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树立“事故可防,防必有效”的思想,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一刻不能放松,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3月10日至13日,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长廷带领市交警支队负责人深入五个县(市)和市区各交警大队,检查各交警执法服务站工作,详细了解人员配备、勤务安排、日均车流量、查缉布控系统运转等情况,要求各交警大队要把警力向执法服务站倾斜,各县(市)公安局要组织派出所等警种参与,确保24小时勤务制度落实到位;人员要培训到位,熟练操作应用好查缉布控系统,要将“营转非”客车、旅游包车、文艺下乡车辆等重点车辆全部录入查缉布控系统,见车见人逐辆排查,签订保证书、责任书,该封存的要封存、该报废的强制报废、该检验的督促限期检验;要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对婚丧嫁娶、赶集赶会期间农村面包车、农用三轮车超员、违法载客、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组织好夜间道路通行安全检查统一行动,严查“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无证驾驶、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客运班车夜间违规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等违法行为;要保持对酒驾的查缉力度,讲究策略方法,向农村地区、摩托车等其他驾驶人延伸。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动态监控、例检例保、安全例会等制度务必落实到位、务求实效,对存在制度不落实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张长廷一行还深入到各县(市)辖区的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检查,查看了企业GPS监控平台值守、安全教育例会制度、例检例保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车辆安全检验、日常安全管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倒查机制落实、危险品运输管理、校车安全管理及道路危险路段治理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全面督导检查,集中隐患大排查。他叮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工作人员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GPS监控人员要在岗在位,通过教育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应急处置能力,要把好出站关,不能让带“病”的驾驶人上车、不能让带“病”的车上路。

  同时,市公安局按照省交警总队部署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和夜间道路通行安全检查统一行动,组织各县(市)交警大队异地执法组开展异地执法酒后驾驶集中统一行动和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法办案程序和工作规范的要求,硬起手腕,严格适用拘留和罚款、记分、暂扣、吊销等法律手段,依法严厉处罚到位。据统计,整治行动中,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211起,其中酒后驾驶231起、客车超员653起、超速行驶429起、无证驾驶224起、摩托车交通违法5628起、涉牌涉证35起,依法拘留11人,确保了各种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消除,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霍向峰)

分享到:
网络编辑:徐伟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