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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垂落骑车人绊倒摔残 疏于管理联通公司赔偿68万
2015/5/5 17:58:00    来源: 市民记者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义马市千秋煤矿合同制工人张师傅驾驶摩托车在公路上行驶,被联通公司所有的、垂落在路上的光缆挂倒摔伤,致张师傅重型颅脑损伤,四肢瘫痪,经鉴定伤情为二级伤残。日前,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健康权纠纷一案,依法判令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渑池县分公司(以下简称渑池联通公司)赔偿张师傅医疗费、后期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的70%,合计681506.7元。
  
  2013年12月3日晚23时,张师傅驾驶摩托车回家。当他由南向北行驶至渑池县塔尼至张沟公路东崇村路口处时,由于当时光线昏暗,加之车速较快,突然间被垂落在路上的一条直径约1厘米的光缆挂倒,猝不及防的张师傅连人带车重重摔倒在地上。后经路人发现,及时报警并送到医院抢救,多次手术,终于把张师傅从死亡线上拉回来,但因颅脑损伤过于严重,四肢瘫痪,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经过半年的住院治疗,张师傅于2014年6月20日出院,花去医疗费用172132.47元,支付现金26734.84元,渑池联通公司支付张师傅23000元。后经法医学鉴定:张师傅为重型颅脑损伤,遗留四肢瘫,左侧肢体肌力IV级,右侧肢体肌力I级。可评定为II级伤残;目前为完全护理依赖。
  
  经查,渑池县塔尼至张沟公路路段光缆为渑池联通公司所有,涉事光缆系被不知名机动车挂住垂落。
  
  事故发生后,渑池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对事故责任认定为不知名机动车与光缆所有人渑池联通公司共同承担主要责任,张师傅承担次要责任。
  
  出院后,面对全身瘫痪的张师傅以及后期巨额的医疗护理费用,张师傅的家人一筹莫展,认为都是因为渑池联通公司的光缆将张师傅绊倒摔残的,渑池联通公司应该赔偿全部损失。遂找到渑池联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渑池联通公司认为:首先光缆垂落是因为被不知名机动车挂落,联通公司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即便联通公司应承担责任,也是只承担自己的部分责任。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张师傅遂将渑池联通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本案致使张师傅受伤的被不知名机动车挂落的光缆属于渑池联通公司所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渑池联通公司不能证明其对张师傅的伤害没有过错的,依法应承担其作为光缆所有人的侵权责任。渑池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及三门峡仰韶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张师傅的伤残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作出的鉴定意见,依法予以采纳。结合本案,张师傅的各项损失共计973581元,由渑池联通公司按事故责任承担70%赔偿责任即681506.7元,扣除渑池联通公司已支付张师傅的23000元,渑池联通公司应赔偿张师傅损失658506.7元。
  
  法条链接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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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英 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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