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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惩治和预防涉农违纪违法专项活动
2015/9/15 23:14:07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中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违纪违法专项活动(下称“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力度,有力保障新时期“三农”和扶贫工作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近日,三门峡市纪委和检察院联合发出通知,就在全市集中开展“专项活动”作出部署。

  纪委和检察院联合办案,符合中央有关精神。他们在进一步明确办案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的同时,就如何加强协作配合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收集线索方面,提出要积极与涉农和扶贫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全面掌握惠农和扶贫资金项目的类型、来源、发放标准、用途、流程等,特别是涉农资金、扶贫开发和农村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建立基础台账等;要深入农村、走进农户,充分发挥乡镇纪检检查机构和基层检察室的作用,加强举报宣传,发动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纪线索,对自首的要依法兑现宽大政策;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主动出击摸排线索,尤其要从惠农政策、农业补贴、扶贫项目和改革措施的兑现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中发现问题,理性分析重点排查,打开办案突破口;要加强对案件线索的评估分析,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要全面清理登记、逐件审查评估,对有价值的线索抓紧进行初查,提高线索利用率和初查成案率。

  在集中突破方面,提出开展“小集中”活动,结合本地实际,在深入调研摸底、收集排查线索、综合研判的基础上,重点确定1—2个问题突出的领域,采用“挖窝查串、重点治理”的方法,组织开展“小集中”行动,突破一批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典型案件。提出实行挂牌督办,市、县两级纪检委和检察院实行定期分级挂牌督办,集中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典型大案。同时,加强个案指导协调,特别是对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等县一级查办确有困难的案件,市纪委和市检察院要及时采取交办、提办、参办、督办或者指定异地管辖等方式,推动案件顺利进行。

  在办案掌控方面,提出建立工作月通报制度,要求县(市)、区纪检委和检察院要及时准确填报工作统计数据,报送相关信息。市纪委和市检察院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动态,逐月统计和通报办案、预防等情况。建立督导制,对办案数量明显上不去,以及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市纪委和市检察院将重点督导。同时,建立群众满意度测评制,选择涉农扶贫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开展查案工作情况群众满意度测评,对线索质量高而不立案的,要责令说明情况;对工作不力导致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检讨责任、限期整改,进一步净化惠农扶贫领域,促进三门峡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干部清廉。            (王飞 高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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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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