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当天,民警询问公交车长情况
留在现场的几位乘客说,老人打了小伙子4个耳光,之后两人一起下车,在车下发生肢体冲突,后又一起上了车,不久,老人突然倒地,再也没醒来。9月9日,在919路公交车上究竟发生了什么?昨日上午,记者联系公交公司,并向警方追踪了解,希望尽可能还原当时的情况。
两人持续争吵后
发生肢体冲突
昨日上午,建设路公安分局负责刑侦的副局长刘恒介绍,事发后派多名刑侦民警现场勘查,并调取了车载录像,现正在全力调查此事。
“车载录像调取过了,但录像没有录音,但可以肯定当事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负责该案的警官吴国涛介绍,通过查看当时录像,双方都有肢体动作,语言争执和肢体冲突持续约10分钟。
吴警官称,小伙子应该是在老人上车前的几站上的车,坐在后门后侧位置,冲突之初,老人从前门向后走,想找座位,来到小伙子身旁,两人开始对话。“因为监控没声音,无法判定老人说了什么,通过询问证人得知,此时老人和小伙子因让座发生了语言争执。”
“两人争执时,后门前一位乘客主动站起给老人让座,老人上前坐下,但因双方的语言争执并未停止,录像中可以看出两人一直在争吵,之后老人站起来到小伙子跟前继续理论,接着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
事发当日,本报记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热心乘客告诉记者,的确是老人让年轻人让座才发生了争执。并有两位乘客称,当时老人的确打了年轻人几耳光,年轻人又推搡了老人。
不能断定两人肢体冲突细节
吴警官介绍,此时因车上乘客围拢,监控无法看清具体细节,无法断定老人是否打了小伙子耳光。
“有人说老人打了年轻人耳光,年轻人随后卡了老人的脖子,这两个细节在录像中并不清晰,不能乱说。”吴警官说,当时有乘客上前拉开了两人,但两人语言争执没有停止。
根据司机葛师傅介绍,此时他驾车至桐柏路与建设路口,听到后侧有人争吵,就提出让两人下车,不要影响其他乘客,当时正好进站,两人便一起下了车,但不知两人在车下干了什么,车快开时又一起上了车,车开后两人再次发生肢体冲突。
“第二次发生肢体冲突,因该站上车乘客更多,挡住了录像视线,不一会儿,只见前面乘客都向后看,此时老人已倒地。因为人多遮挡,录像无法看清年轻人是在桐柏路口还是协作路口下的车。”吴警官介绍,该事件正在调查中,录像处于保密状态。
“两人在车下也可能发生了肢体冲突,我们还要调取桐柏路建设路口、桐柏路协作路口、桐柏路中原路口、桐柏路伏牛路口等几个站台的录像查看,发现情况将第一时间向媒体公布。”办案民警介绍。
事发公交车已暂封,随时配合调查
记者随后赶到郑州公交四公司,希望能看到当时的监控,工作人员介绍,警方已将监控录像连同当时的车载硬盘一起取走。
工作人员介绍,事发当天接到车长葛师傅的电话后,第一时间赶到秦岭路与中原路口:“我们对现场情况录了像,一是为保存证据,二是为协助警方调查。”
据到达现场的工作人员介绍:“现场有一乘客说,后来年轻人下车时,老人也追下车继续理论,并拉住年轻人,年轻人踢了老人一脚后走掉了,老人随后自己上了车,不久就晕倒了。”
公交四公司经理邢春莉介绍,公司常提醒车长要鼓励年轻乘客给老弱病残孕乘客让座。“葛师傅是个老司机,就此事,葛师傅发现情况后第一时间停车拨打120、110,积极协助民警处理事件,他做得对。”
事发后,公交公司当即将该车暂时封存:“不做任何清扫,民警调查时好找到相关证据。”
希望当事人、目击者
积极配合还原真相
昨日中午,记者联系上了老人的儿子张先生,张先生非常悲痛,他说现在老人刚刚过世,警方也已经立案,正在调查之中,目前他不便多说什么。
昨日18时,记者从建设路公安分局了解到,目前主要工作是寻找当时与老人发生争执的小伙子。
负责此案的吴警官表示,希望乘坐919路公交车的当事年轻人,得知消息后尽快到警方说明情况,也希望当时的目击乘客能及时与警方联系,配合警方还原真相。
谁的责任还需等待警方的鉴定结果
河南三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风华认为,在该事件中,第一是让座的问题,给老弱病残孕让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提倡大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让座,但这并不是法定义务,老人不能强制年轻人让座,更不能因此对不愿让座的乘客做出侵权行为;第二是两人的肢体冲突,如果老人先动手,年轻人还手,因为双方力量悬殊,年轻人不能采取这种“自卫”行为,如果年轻人先动手,就更不对;第三是老人的死亡,死者家人说老人患有心脏病,可以推理直接原因是老人的疾病导致死亡,年轻人推搡或过激语言是诱因,年轻人在该事件中责任不大,只能对老人给予道义上的适当补偿。
李律师说:“当然这都是在警方没有确认原因的情况下的主观推断,如果尸检结果确认老人的死亡是因推搡或踢伤等外力作用所致,年轻人就该负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必须等待警方的鉴定结果。可以确定的是,事件中公交公司没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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