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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逃犯骗吃骗喝换来7天治安拘留
2014/3/10 21:56:06    来源: 西部晨风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到饭店吃喝后无钱付账,便谎称自己是盗窃黄金的逃犯,要去“投案自首”,以逃避饭店老板讨要餐费。日前,灵宝的张某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7日。

  3月6日13时许,现年33岁的灵宝市焦村镇无业游民张某来到卢氏县城关镇靖华路某烧烤店内吃饭,结账时称自己没有钱,并向饭店老板讲述自己于2010年农历正月初五与战友在灵宝市某公司盗窃黄金50公斤后潜逃,一直想投案自首,但始终没有下定决心。听了张某的话,饭店老板立即报警。卢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将张某带回派出所讯问,同时将案情向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汇报,得到的答复是:3月3日18时许,张某以同样手段在卢氏县东明镇一饭店吃饭后无钱付账而“投案自首”。为了查清事实,城关派出所立即将情况通报给灵宝市公安局,经核实,张某所说的那起黄金被盗案的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

  面对大量证据,张某不得不如实供述了自己骗吃骗喝的违法事实。  (杨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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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宗有 网络编辑: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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