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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明起施行
政府专职消防队参与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014/4/30 11:43:58    来源: 河南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4月29日记者获悉,为加强和规范专职消防队建设与管理,提高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日前省政府出台《河南省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该办法于3月14日省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5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这是河南省出台的首部专职消防队建设专门规章。
  
  《办法》规定,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的专职消防队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的专职消防队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相关机构管理,单位建设的专职消防队由所属单位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办法》要求,有两类地区要由当地政府组建专职消防队伍:消防队(站)数量未达到国家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规定的城市;未建设公安消防队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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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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