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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质量评查爱“找碴”
2015/4/28 22:58:33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张某涉嫌抢劫一案中,小李在录入微机时有一处错别字。我认为办案过程的细节问题要引起重视。”4月27日在义马市检察院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会上,案管办的干警率先“找碴“。

  为了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今年1月开始,义马市检察院抽调部分业务骨干组成4个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在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监所、民行、控申7个业务部门已办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取案卷开展交叉评查,进行集中“找碴”,以查摆出问题的多少、重要程度作为“找碴”小组成绩的衡量标准。

  在评查中,“找碴”干警严把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关,认真审查案件适用法律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法规适用是否准确,案件证据是否充分,案件事实是否清楚,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案卷装订是否符合统一规范,司法文书中的错、漏、别字是否存在等。同时,走访公安、法院、律师事务所和部分案件当事人,对今年以来办结的案件进行回访调查,仔细摸查有无“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方式粗暴简单,违反办案程序及侵害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并将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定期通报,实现案件评查“无死角”。 

  “第三只眼的监督,有效破解了各业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当局者迷’的困局,在增强干警责任意识、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案件质量方面形成了强大的助推力。”义马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文翔如是说。通过案件评查,进一步规范了办案部门和办案干警的执法行为, 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果意识。

  (刘艳朵  杜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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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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