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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轻微刑案审理驶上快车道 3 天内集中审理判决 12 起醉驾刑事案件
2014/6/18 8:58:27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6月13日下午,湖滨区法院对12起醉驾刑事案件作出判决,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对 12 名醉酒驾驶人分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案件宣判后,所有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 这12起案件从开庭审理到判决仅用了 3 天,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7天。据介绍, 这是河南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四部门联合下发的 《关于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今年3月施行后, 湖滨区法院首次集中审理判决12起轻微刑事案件。 为保证庭审合理衔接及方便群众旁听, 该院在电子大屏幕发布了开庭公告,6 月11日适用简易程序对 12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进行了集中开庭审理,并通过互联网进行全程视频直播。 12日下午, 经合议庭合议后提交院审判委员会集中进行了研究。湖滨区法院刑事庭负责人秦英说,“轻罪快判” 是为了对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节约审判资源,以便把有
限的司法资源集中于办理重大、 疑难、复杂的案件,从而提高诉讼效率、保证办案质量。

        《意见》规定危险驾驶等七类案件优先适用快速办理模式,凡是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轻微刑事案件,警方必须在10日内侦查终结, 公诉部门必须在10日内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必须在受理案件后12日内宣判,司法机关应在5日内指定辩护人。 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湖滨区法院明确了案件类型,规范了适用前提,提升了办案速度,确保了被告人诉讼权利。 这12名醉驾者中, 有7人驾驶轿车,5人驾驶摩托车。 在审理这12起案件过程中, 刑事庭按照《意见》要求启用了“快速办理”模式。“12件案子从法院立案到作出判决不算星期天仅用了5个工作日,原本要一两个月才能判下来的案子,没想到这么快就结了。 ”当事人律师对湖滨区法院优化配置司法资源、贯彻繁简分流
原则、缩短办案期限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表示赞赏。(陈华 张传新 胡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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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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