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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等公共体育设施节假日应向社区居民开放
2012/12/10 23:52:15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 (记者江国成 陈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家体育总局10日公布的《“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要求,纳入规划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应保持公益性质,向公众开放。学校内的体育设施应利用课余和节假日,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向广大学生和社区居民开放。原则上,室外体育设施要创造条件免费开放。

  根据《规划》,室内体育设施可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适当收取服务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对外公布。各级政府对校园内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学校,有关部门应对其维护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规划》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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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华社记者 江国成 陈晨 网络编辑: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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