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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美容医院滥用明星照片被判赔偿7万余元
2015/9/20 23:02:10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据新华社武汉9月20日专电 (记者梁建强)美容医院未经明星本人同意,滥用照片宣传,被判赔偿7万余元。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通报了一起侵害明星肖像权、名誉权纠纷案,法院判决涉事医院登报致歉及进行经济赔偿。

  通报显示,2010年12月起,武汉一家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发表为其诊疗业务作介绍和宣传的9篇文章,其中使用明星吴静怡(艺名伊能静)的照片5张,并称其曾整容。原告吴静怡认为医院的行为侵犯了其肖像权和名誉权,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礼道歉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对未经许可使用原告肖像一事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0元,维权开支256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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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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