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王伟宾 郑州市国税局称,郑州这类企业增值税一直在免征,这个公告只是一个重申 业内称,该政策的影响不及外界想象大,但却明确了国家对养殖业的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2月20日发布公告确认,“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 消息发布后,股评人士提醒关注相关农业概念股,近几日相关公司股票也着实出现了不同幅度的上涨。 但河南商报采访发现,该免税政策早已在执行当中,此次只不过是予以再次明确,所以相关企业也早已享受到了免征增值税优惠。 河南商报记者王俊伟 陈薇 政策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2月20日发布公告确认,“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 此公告刚一发布,就有股评人士和媒体称,上市公司中,辉隆股份、民和股份、雏鹰农牧等相关概念股值得关注。 那么,究竟什么是“公司+农户”经营模式? 税务总局在公告中表示,目前,一些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 “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据河南商报记者观察,税务总局的公告发布当天,包括雏鹰农牧、华英农业、大康牧业等与之相关的公司股票,出现了2%到6%等不同幅度的上涨,随后几天在大盘走势不理想的情况下,相关公司股票也都出现了小幅上涨。 释疑 考虑到畜禽企业承担了绝大部分风险 对于该项公告,税务总局解释说,随着社会化分工的发展,传统的牲畜饲养行业经营模式已经发生了改变。据了解,“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已经被普遍采用,公司将生产环节外包给农户,负责销售与服务环节,承担农产品的大部分风险,农户完全解除了技术与市场之忧,双方组成相对完整、独立的经营模式。 “鉴于畜禽养殖的风险绝大部分留在企业本身,与企业自产农产品无本质区别”,因此,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从农户手中回收再销售畜禽产品,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落地 业内多数企业早已免征了增值税 郑州市国税局货物与劳务处处长贾少军介绍:自从1994年国家开始征收增值税开始,在郑州市范围内,这类企业的增值税一直都是免征的。 “对于涉农企业,咱们全省甚至全国的国税系统征收增值税都是非常慎重的,因为他们的人工成本等不好计算,从农户回收畜禽产品的进项也不好掌握。” 贾少军称,税务总局的公告,其实相当于对之前税收政策的一个解释说明。如果哪个地区对此没有免征,今年4月1日起就必须免征。 影响 对业界影响不是很大 但却明确了对养殖业的支持 税务总局的公告发布后,不少观察人士在网上评论称,某些业内龙头企业,可能会因此一项,就增加上千万元的利润。同时认为在上市公司当中,辉隆股份、民和股份、雏鹰农牧等相关概念股值得关注。 对此,河南商报记者采访了雏鹰农牧副总裁、董秘吴易得。吴易得解释说:“雏鹰农牧属于自营性质,公司销售自养的畜禽,与农户饲养销售字样的畜禽并无区别,并不能算作税务总局所称的公司+农户模式,所以,我们之前销售的畜禽,一直以来都是免增值税的。”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我省上市农业企业河南华英禽业集团一直以来都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 华英农业相关人士介绍,该公司销售鸭苗的过程已经免征增值税。 华英董秘李远平表示,虽然这次公告对很多企业实际税收影响并不是很大,但却明确了对禽畜养殖业的支持。 (线索提供:韩慧常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