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旧版回顾
用户名 密码 登陆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本地 -> 内容
2012年三门峡市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出台
2012/6/24 23:02:10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2012年,三门峡市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出台,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为1.3万人。

  据悉,今年三门峡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市局监督”的管理体制,落实“三定、五统”(三定即定人数、定分数、定钱数,五统即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的招生办法。“定人数”,市教育局根据各普通高中办学规模确定招生计划,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的20%。“定分数”,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分配生”可控制在普通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定钱数”,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认真落实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立抬高标准。

  我市普通高中实行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由考生知分填报志愿,考生可登录三门峡招生信息(http://www.smxzs.com)进行填报,填报时间为2012年7月9日至7月11日。每位考生可按统招批次、择校批次、分校批次填报3个志愿,同意调剂的要填报相应批次的调剂志愿。考生只能选报本县(市)的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市)报考,同时要综合考虑本人的学业、综合素质以及家庭经济状况慎重填报志愿。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依据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遵循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填报志愿、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达到C等以上(含C等),其中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的统招生,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达到B等以上(含B等)。

  今年,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比例不低于本县(市)各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的50%,三门峡市外国语高中面向各县(市)招收240名分配生,报名条件是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A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门峡市一高“宏志班”面向各县(市)招收50名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A等,成绩优异、家庭贫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城市考生持中招准考证和社区、街道居委会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或监护人低保证及其复印件,农村考生持中招准考证和乡、村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或监护人低保证及其复印件于2012年7月9日至13日到三门峡市一高报名,或直接到本县(市)教体局报名。报考三门峡市一高“宏志班”的考生可同时兼报本县(市)其他各普通高中。被三门峡市一高“宏志班”录取的考生,入校报到后单独编班,学校免收学杂费、书作费、住宿费。 

分享到:
作者:符东辉 网络编辑:师宝华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