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吴倩 通讯员刘立新)昨日,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今年1月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899人。有专家认为,检察机关查办涉农职务犯罪的力度将会更大。 事实上,在此之前,因在涉农领域涉嫌贪污受贿,上至省粮食局原局长曹濮生、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等,下至一些“村官”,都相继落马。 据悉,从去年开始,省检察院连续两年将查办涉农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对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不断加大力度,去年以来,我省共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57人,占全省检察机关贪污贿赂立案总数的52%。其中大案1389人,大案率71%,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97人,涉案总金额6.2亿元。 惠农资金不是“唐僧肉” 我省农业人口占全省人口的80%以上。近年来,伴随着中央“三农”资金的持续大量投入,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时有发生,一些相关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侵吞、挪用涉农惠民资金,严重影响了中央强农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严重损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比如,在一些地方,农机补贴、征地拆迁补偿款等惠农资金迟迟到不了农民手中。 如何保障涉农惠民政策资金真正惠及广大农民?这个问题,党和政府非常关心,广大农民更是高度关注。 为此,全省检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能,结合我省是农业大省的实际,紧紧围绕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将反腐利剑指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惠农政策补贴专项款物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业政策性保险、粮食收购管理等多个涉农惠民领域。 针对涉农惠民补贴项目多,涉及部门多的特点,2010年,省检察院反贪局选择资金量大、发放范围广的粮食直补、家电下乡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4种补贴项目,作为查案重点。在开展的新农合领域专项侦查活动中,全省检察机关一个月内就立案56件75人,涉案金额1600多万元。 据统计分析,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以贪污、挪用公款居多,受贿犯罪也时有发生;涉案集中在土地征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粮农补贴、农机具补贴等领域。 有数据表明,在涉农职务犯罪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也占了很大比例。 有关专家认为,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给涉农职务犯罪留下了可乘之机。此外,对涉农资金的使用以及对惠民资金的发放缺乏有效监督,也是造成涉农职务犯罪频发的原因。 “涉农惠民资金体现了国家对‘三农’的重视和支持,谁贪污挪用,我们就坚决查处谁。”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杨建生说。 遏制涉农腐败刻不容缓 “其实,检察机关查处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国臣说。 据张国臣分析,主要是适用法律方面存在分歧。比如对村党支部组成人员主体身份是否符合国家工作人员特征的意见不统一。其次就是对从事公务的理解,相关司法解释将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依法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公务限制在七项范围之内,但从农村工作实践看,受人民政府委托从事公务的事项和人员更为复杂多样,因而在认定上也存在着不同意见和看法。还有,“三农”工作政策性很强,涉农惠民资金种类多、渠道多,几乎涉及政府各个部门。这些资金的下拨渠道、审批方式、发放标准、发放方式不尽相同,检察机关查处这类案件时,面临专业知识欠缺的短板。另外,农村财务管理混乱,账目不全,加之有的人不愿出来作证,导致取证难度较大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涉农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和效果。 基于此,张国臣建议:“涉农惠民政策的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努力,检察机关在加大惩治涉农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也要推动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各项涉农惠民政策,全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