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旧版回顾
用户名 密码 登陆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西部晨风 -> 晨风一版 -> 内容
“名”“特”商品的“大聚会”
2012/10/29 23:06:21    来源: 西部晨风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11月23日至28日,首届中国特博会将在三门峡国际文博城举办,届时,全国各地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参展商和采购商将云集三门峡。据了解,北京、上海和山东等地的许多企业目前已报名参展。还有许多地方的企业纷纷打来电话咨询展会的相关事宜,其中问的最多的是“全国有多少参展商、采购商到会?”“什么样的商品才符合特博会的要求?”“想参与‘中国特产品牌产品’这一奖项的评选需了解哪些事项?”由于同样对这些问题充满好奇,日前,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

  千余家参展商、采购商参加展会

  记者从特博会组委会(三门峡)办公室了解到,参加此次展会的参展商和采购商可谓规模巨大,阵容空前。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将组织参展商10至15家,全国拟组织参展商约300家(不含豫晋陕三省及港澳台地区);河南、山西、陕西三省组织参展商约400家;港澳台地区组织参展商约100家。同时,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等部门将邀请大型商业采购商300家以上,总后勤部及七大军区后勤部将组织解放军采购团约50人。

  按照要求,所有参展企业均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公司及产品简介等材料,以及国家或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证明(地方名牌、驰名商标)和所申报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等。

  参展商品必须符合四大标准

  特博会组委会(三门峡)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所有参展的商品必须符合四大标准:市场主体合格(参展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属于国家级驰名商标和省级著名商标的,要提供名、优、特产品的商标注册证明;属于许可和强制认证的产品,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设备等产品,要提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批准文号及生产许可证。

  同时,荣获各级名、优、特品牌的产品,各地有代表性的优势企业和知名厂商,省级或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获各级质量奖的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各级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产品以及专利产品、科技成果奖产品,可优先参展。

  推荐评奖名额每个省约10个 

  据了解,各地商会、各会员单位将组织本地区、本系统获得省部级名、优、特品牌的企业和知名厂商,申报“中国特产名牌”“中国特产品牌”和“中国特色产业品牌年度大奖”,负责筛选和向特色品牌专家评审组及特博会组委会推荐,原则上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安排推荐名额10名左右,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在推荐名额方面可适当放宽,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对于参评对象,经特色品牌专家评审组(免费)评审认定合格,在特博会召开期间,将由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研究院和特博会组委会联合颁发特色商品品牌证书,以提升特色企业的品牌战略地位。

  记者看到,在发往全国各地的“2012中国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邀请函”内,都附有3张表格,分别是中国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参展报名表、中国特色产业品牌大奖评选活动申请表和中国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品牌标志许可申请表。

  申请参加评选活动的企业可参评的十大奖项分别是:科技创新奖、绿色环保奖、消费满意奖、特殊贡献奖、最佳创意奖、优秀品质奖、创新研发奖、营销策划奖、品牌价值奖、中华珍品奖;可参评的“十大特色品牌”是:极品、御品、贡品、神品、藏品、珍品、名品、精品、妙品、上品;可参评的品牌标志许可类别分为5类:首都名品、中国特产品牌、军供商品、庆典珍藏品、中国特产名牌。

 

分享到:
作者:夏泽辉 网络编辑:admin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