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三门峡日报社主办 版权所有 © 1999-2012 运营维护:三门峡日报社网络技术部
<> 技术支持:(0398)2981119 <> 支持:smx_rb@163.com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17号
<> 建议您使用IE6以上版本,1024X768或以上屏幕分辨率以达到最佳浏览效果 豫ICP备12008648号-1
本网站所刊发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西部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转载使用
三门峡地税稽查坚持税收宣传与稽查同行
2012/6/21 23:31:12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为了更好地提高税收集中宣传活动的质效,三门峡市地税局稽查局在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中,坚持税收宣传与稽查同行的理念,将税收宣传贯穿于各项税收稽查之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查前宣传,自查改过。对上级布置的各项行业税收专项检查,稽查局采取查前集中约谈的方式,组织相关行业纳税人,就该行业的各项税收政策,集中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减少纳税人因税收政策不熟悉等非主观原因造成的税收违章。二是查中宣传,有的放矢。对税收稽查中发现的纳税人涉税问题,向纳税人重点宣传,让纳税人在接受处理、处罚的同时,加深印象,深刻吸取教训,避免相同的错误以后再次发生。三是查后宣传,重点防范。在稽查结束后,往往不仅就某个纳税人本身的涉税问题进行宣传,而且将日常稽查中发现的其他纳税人各类常见的涉税问题,向被查纳税人进行全面宣传。同一个纳税人再犯同样错误的概率往往较低,因此,对查后纳税人进行全面的涉税问题警戒宣传,做到以一警百,起到了“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作用,有利于纳税人防患于未然,更好地防范税收风险。 稽查局上半年集中精力对资本交易、房地产、重点税源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真正把税收专项检查的过程作为宣传税法、组织收入的过程,截至目前,此次专项检查入库地方税收610.23万元。通过税收宣传,既加强了纳税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促进了纳税人对税收稽查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也让更多纳税人切实掌握了相关的税收政策,为纳税人今后更好地依法诚信纳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作者:文锋
网络编辑:师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