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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大雾影响 我市境内高速发生多起车祸
民警为雾天行车支招:“四灯”常亮、喇叭勤用、限速行驶
2015/12/1 11:38:35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记者徐洪波) 从11月29日起,连霍高速(G30)公路和三淅高速(S59)公路大部分路段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大雾,加之一些路面有结冰现象,导致连霍高速我市境内发生多起交通事故。连霍高速公路一度关闭,直到当日下午大雾散去,7座以下小型客车才得以通行;而截至记者昨日16时发稿时,三淅高速仍处在管制状态。

  “这次因大雾引发的14起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都在连霍高速公路上……”11月30日,三门峡市高速交警支队综合科民警张猛对记者说,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我市处在丘陵山区,地形复杂,秋冬季节受气候影响,极易产生大雾。“由于团雾预测预报难、区域性很强,车辆难以提前得到通知或警示,驶入团雾区域内,来不及减速,因此酿成重大交通事故。”

  据介绍,在2014年河南省高速交警部门公布的20处危险路段中,连霍高速在我市过境路段就占了4处,即:K735—K741(义马段)、K779—K793(渑池至三门峡段)、K844—K846(灵宝段)、K854—K856(灵宝段),容易出现大雾。在三淅高速公路中,大雾出现的危险路段主要在卢氏官道口路段。“该高速公路因高架桥和隧道比较多,道路在崇山峻岭中穿行,受局部地区微气候环境的影响,也会形成局地雾天,车辆在行驶当中很难看清,发生事故系数增大。”张猛说。

  对此,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注意,冬季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行车时掌握雾天驾驶技巧很有必要。出门前,检查车辆灯光、制动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要随车携带三角警示牌或其他警示标志;雾中行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限速行驶,千万不可开快车;一定要打开前后防雾灯、尾灯、示宽灯和近光灯,利用灯光来提高能见度;在雾天视线不好的情况下,勤按喇叭可以起到警告行人和其他车辆的作用;行车时一般不要猛踩或者快松油门,更不能紧急制动和急打方向盘,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进入能见度很低的团雾区域时切记不能就地停车,最好就近选择道路出口缓慢驶出,或驶入附近的服务区暂避,等待团雾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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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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