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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撒泼放火被刑拘
2015/9/22 22:56:12    来源: 三门峡日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近日,三门峡市公安局湖滨分局依法将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嫌疑人宋某某刑事拘留,有效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辖区群众拍手叫好。

  宋某某原本是个因医疗事故令人同情的女子,但她利用人们的同情,多次自导自演“精神病”闹剧,辖区群众拿她没有办法。

  8月下旬以来,宋某某与租户王某因房子维修问题发生纠纷,王某不堪宋某某纠缠搬离宋某某的房子,并重新租赁了不远处李某家的房子。宋某某对此十分不满,多次去找王某滋事,将王某胳膊咬出牙印。某商户出于好心上前劝解,宋某某不但不听劝还将该商户摊位上的物品扔了一地。居委会、社区民警先后进行调解,均因宋某某的无理取闹致使调解无果。

  宋某某对于众人的劝解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先是逢人就讲自己的精神病史,继而表演短暂性失忆、抽搐,以向民警和周围群众印证自己确有精神病。8月29日,宋某某窜至王某处放火,点燃王某财物,经“119”及时到场扑救,火势才得以控制,但王某的机动三轮车、洗衣机、电冰箱等财物被烧毁。

  该警情引起湖滨公安分局党委的高度重视,该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恩义要求办案民警针对宋某某的放火行为依法办案,给受害群众一个交代。对于宋某某自称其患有精神病一事,张恩义指示立即对宋某某进行专业鉴定。

  洛阳科鉴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对宋某某的精神状态诊断为:偏执性精神障碍,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宋某某放火烧毁他人的财物经估价为6170元,9月16日,宋某某因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被依法刑事拘留。                (尚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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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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