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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2014/4/13 9:21:07 来源:
河南商报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去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增加了。 按照省人社厅日前发出的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将增加基本养老金(注: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元,其中,缴费年限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另外,在普遍调整基础上,这些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也会提高:对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按照此次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仍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
网络编辑: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