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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押金起纠纷司法调解化矛盾
2012/7/1 21:29: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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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何英杰) 近日,灵宝市司法局故县镇司法所经过耐心调解,依法帮助陕西籍男子王某讨回了3万元劳务押金。 今年年初,王某与四川籍男子郭某签订协议,承包故县镇某金矿一坑口干劳务,并向郭某交押金3万元。谁知他刚干了不到1个月,该坑口被另一人承包,随后王某被告知限5天内撤离。王某要想继续干劳务,需要与新承包人商谈,所以他找到郭某要求退还押金。但郭某以自己已不是坑口承包人,押金已交给新的承包人为借口,让王某找新承包人要款。当王某找到新承包人时,却被告知押金并没有移交。王某再次找郭某,郭某则以种种借口推脱,无奈之下,王某找到故县镇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工作人员一面积极与郭某联系,一面向坑口新承包人了解情况。在掌握事情的全部情况后,工作人员找到郭某的住处做其思想工作。经过耐心劝导,郭某终于表示愿意退还王某的3万元押金,一场劳务纠纷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 |
作者:何英杰
网络编辑:师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