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旧版回顾
用户名 密码 登陆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本地 -> 县市动态 -> 内容
酒后伤工友赔偿3000元
2012/7/15 21:03:12    来源: 西部晨风 移动用户编发smxsjb至10658300订三门峡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本报讯  朋友在一起喝酒本是常事,但喝多了难免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7月11日,在卢氏县公安局官道口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酒后伤人的王某一次性赔付吕某3000元。

  7月4日晚8时许,同在郑卢高速公路十一标段施工工地干活的吕某、王某、靳某等人在饭店吃饭喝酒。10多瓶啤酒下肚后,王某、吕某发生口角,晕乎乎的王某拿起一个啤酒瓶就朝吕某头上砸去,吕某应声倒地。而后,双方相互搀扶着到官道口卫生院对伤口进行了包扎。第二天早上,官道口派出所接到吕某报警后,立即立案调查,但当晚参与喝酒的人都喝晕了,没人能说清楚当时具体的情形。于是,办案民警邀请有关人员参与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王某向吕某一次性赔偿医疗费用3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分享到:
作者:杨宗有 网络编辑:师宝华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