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落。”我曾这么评价我的一位同学。当时,我和另一位同学顶风冒雪前往自习室,我们背着鼓鼓的书包,还捧着厚厚的字典。 在文科院系,外语系的功课恐怕是比较难的。倒不是因为费脑子,而是需要天天练习。一个人的外语水平,不会在数日内迅速提升,相反,需要水滴石穿的努力。所谓考前突击,就我个人经验,不大可能发生在外语系。你总不能在几天之内记住上千个单词,并且熟练运用吧?还有,听力你怎么练?难道看一晚上美剧,就能考好听力吗?所以,在我们系里,大家普遍比较勤奋。当然,也有个别游手好闲的家伙,因此,就比较讨人嫌。而这个极品,就住在我旁边。 我对他是相当不爽的,主要是担心他会影响到我,进而瓦解我在学业上高昂的斗志。他的宿舍总是大敞着门,每当我晚上去自习,都能看到他裹在被子里,面前堆着零食,懒洋洋地看电影。顺便说一下被子的事情。这个人卫生习惯不太好,大一的时候,还知道套上被套,到大二,就直接睡棉絮,最后到大四,棉絮也没有形状了,睡觉的时候,他就像蚕一样,包裹在一团棉花里。 看到我出门,他总是笑容可掬地邀请一番。说实话,我的内心是相当挣扎的,一边是好看的电影,免费的零食,一边是枯燥无聊的课本。天哪,我差点就抵挡不住了。 室外的冷空气很快让我清醒,想到自己差点浪费一晚上的大好青春,窝在他宿舍里看电影,我就非常愤恨。“哼,堕落。” 说实话,尽管不少人对他有点成见,他聚拢人气的能力还是不错的。经常有人在他那儿聚众打牌,地下不知道多少个烟屁股,密密麻麻,像种的一样。整个房间烟雾缭绕,有害气体就顺着楼道飘进我的房间。我和室友找他理论,等回来时,就只有我一个人了。虽然两桌麻将都已客满,但在这位老兄的鼓动下,室友还是决定留下来当观察员。 他的成绩凑凑合合。毕业之后,也顺利找到一份工作。在我看来,这完全是运气。 毕业时,大家哭成一片,我倒不觉得伤感。因为我知道,想见的人,以后怎么都能见到,如果有人不想见的话,就可以当他蒸发了。很显然,他属于我不想见的人。但我没有料到还有一种见面叫邂逅。 “我又要出国了。”他穿着体面,还是那样笑容可掬。跟他攀谈了几句,得知他要去中亚,参加一场商务谈判。这个消息让我暗暗心惊,晚上赶紧联系和他同一个公司的同学。 “对呀。”同学验证了他的说法。 “我们以前觉得他打麻将可以一两天不睡,人家现在加班也是一两天不睡。”同学告诉我他上班之后的情况,告诉我不要拿老眼光看人。 他是做外贸的。虽然外语不太好,但因为能玩,为人又讨喜,所以他很快就赢得了一批客户,深得领导的赏识。又因为胆子大,什么条件都敢跟人家谈,有时候一笔生意很快就能谈成。就这样,他逐渐成为公司里吃得开的骨干。 这倒提醒了我,以前他帮我从学校书店里借过一本书。书是要卖的,所以售货员怎么都不肯,我脸皮薄,就想放弃了,而他继续软磨硬泡,最终拿下。可见他的公关能力,还有,他对自己的同学还是很热心的。而且他不甚用功,最终也能毕业,说明他还是很聪明的。 但在当时,我就很苛刻,喜欢用僵死的标准去评判我的同学。 而今,在我看来是缺点的东西,都被他转换为优势。当然,他也改掉了一些真正的缺点,比如,从他的穿着上看,是比以前干净了很多,也讲究了很多。 人总是要变的,既可以从勤奋变懒惰,也可以从懒惰变努力,他属于后者,或者说,他其实没怎么变,只不过当年的环境,没有给他施展的空间。 (李帆) |